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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和不得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126 2023-12-04 02:36

一、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和不得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准予扣除。

(1)成本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①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②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③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④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3)税金

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4)损失

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不可扣除: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可以扣除的项目主要有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不得税前扣除是什么意思?

税前扣除,涉及到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等,主要是指你在申报缴纳这些税种涉及的税款是,税法规定允许你采用收入减去一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得出一个计税依据,用这个计税依据乘以相应的税率得出要交的税款。 这个可以减去的扣除项目金额的这个内容就叫做税前扣除,字面理解就是在你计算缴纳税款前可以从收入中扣减出来的数据金额。

三、个人所得税扣除期限不得超过?

个人所得税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一个纳税年度。具体规定如下: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四、企业所得税中,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为什么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规定,赞助支出不得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因此,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五、企业所得税2020最新扣除标准?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3年扣除。

2、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4、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5、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7、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8、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形,规定了补救措施等一系列内容

六、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扣除?

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按月或按季预缴的,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第九条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为:按季度报送的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按年度报送的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5天,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第十条纳税人经批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

七、企业所得税中可以扣除增值税吗?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价外税,与成本、利润无关,对利润没有任何的影响,也不存在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扣除增值税的问题。

八、工资所得税扣除

工资所得税扣除是指根据税收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从个人工资、薪金收入中扣除的一种税收政策。作为工薪阶层,了解工资所得税扣除的相关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为个人节省一定的税款支出。

工资所得税扣除的计算方式

根据税收法规定,工资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个人工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不同级别的税率逐级累进进行计算。

工资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这个公式,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了解工资所得税扣除的相关内容。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指个人工资所得中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3500元。也就是说,个人工资所得低于3500元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是为了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提高各层次劳动者的收入待遇。

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是指在计算工资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扣除的一些支出项目。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可以选择适用的专项扣除项目。

  • 子女教育支出
  • 继续教育支出
  •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住房租金支出
  • 赡养老人支出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专项扣除项目,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扣除项目,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工资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扣除的一些支出项目。与专项扣除不同的是,专项附加扣除是对个人本人的附加扣除项目。

  •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 商业健康保险费用
  • 税延养老保险费

具体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工资所得的应纳税额。

注意事项

在享受工资所得税扣除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一些限制条件和操作规范:

  • 扣除标准的选择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不得重复享受扣除。
  • 在进行工资所得税申报时,要保留相关凭证和材料,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 如果发现个人所得税申报存在错误或遗漏,应及时进行更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总的来说,工资所得税扣除是税收政策提供给工薪阶层的税务优惠政策。通过合理选择适用的扣除项目,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增加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但是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我们也要遵守相关的税务法规,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九、企业所得税中研发费用如何扣除?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8) 99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2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十、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可以扣除的项目主要有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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