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提示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税费种认定信息,求助各位大神?
个人所得税有个独立的报税软件,你在国家税务局系统是报不了的,国家税务系统里只能看到你有没有报个税(在未申报情况里款)
二、申报失败显示该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的税费种认定信息,请过税朝种小定能是什么原因?
税种没做,或者新认定的是次月开始申报。
三、申报失败显示该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的税费种认定信息,请过税朝种小定能,是什么原因?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原因很多,无对应的税费种认定信息,说明当月不能报该税种,注意月报和季报。具体的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涉税查询里面查一下。
四、刚注册的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出现:不存在增值税税费种认定信息,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没有增值税税种,要先进行税种认定,再申请一般纳税人。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基本程序?
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网上发起申请,申请以后税务大厅进行受理,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通过后在线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登记通知)推送给纳税人。二、业务前提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2.存在增值税税种认定信息;3.增值税纳税人状态非一般纳税人或者辅导期一般纳税人;4.纳税人不存在相同类别未办结事项。三、功能节点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税务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四、操作步骤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认定”菜单,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第一步:填写表单1. 系统会自动跳出“核算地址”、“纳税人类别”和“主营业务类别”。其中,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默认为“次月1日”。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3.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第二步:上传附件并签名。此申请不需要上传资料,请点击[签名并上传]按钮。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知晓CA证书的法律效力。如无问题,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点击[确定]按钮返回事项列表。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事项进度”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点击“文书号”可以查询详细情况。点击通知书,效果如下图:
六、印花税税种认定怎么操作 印花税费种认定
印花税是一种与文书、证券、合同等经济行为有关的税费,其税种认定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税收管理中,正确的印花税种认定是保障税收合规和避免风险的重要一环。
那么,关于印花税税种认定,我们应该如何操作呢?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操作流程。
一、了解印花税税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印花税的税种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印花税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税种:
- 印花税:适用于各类税票、凭证以及由税务机关批准应具备完税凭证的其他文书。
- 证券交易印花税:适用于股票、债券等证券交易活动。
- 银行业票据印花税:适用于银行业票据,如支票、汇票等。
- 保险业印花税:适用于保险业务活动。
- 房地产交易印花税:适用于房地产交易。
- 车辆购置税:适用于机动车的购置行为。
在具体的操作中,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税种进行认定。
二、印花税税种认定流程
接下来,我们来介绍一下印花税税种认定的操作流程:
- 需求分析:根据企业或个人的具体需求,确定需要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的文书、证券、合同等经济行为。
- 资料准备:准备涉及的相关资料,包括文书、证券、合同等的复印件、原件等。
- 填写申报表格:根据税务部门要求,填写相关的申报表格,包括纳税申报表等。
- 提交申报材料:将填写好的申报表格及相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 税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进行认定,并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 税种认定结果:税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向企业或个人反馈印花税税种的认定结果。
通过以上流程,我们就可以完成印花税税种的认定操作,并获得税务部门的认可。
三、注意事项
在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操作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 正确分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税种进行认定,避免错误分类导致的税务风险。
- 准确填写:填写申报表格时,应准确无误地填写相关信息,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及时申报:按照相关规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避免逾期申报导致的罚款或其他风险。
- 留存备份:认定结果出来后,及时将相关认定文件备份,方便日后查询和使用。
通过遵守以上注意事项,我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操作,降低税务风险,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四、总结
印花税税种认定是税收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保障税收合规和减少税务风险非常关键。
在操作中,我们需要了解印花税的税种种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税种,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报和审核。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正确分类、准确填写、及时申报和留存备份等事项,以增加操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通过正确的印花税税种认定操作,可以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有利于税务部门的管理和监管工作。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怎么填?
首先要说明的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分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下面给大家看看小规模适用的增值税申报表。
首先我们看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也就是税务登记证上面的税务登记证号码,填第一个就可以了。
纳税人名称就是公司全称,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名称上面要加盖公司公章。
税款所属期限就是你缴纳税款的所属时段,小规模纳税人是一个季度缴纳一次。
填报日期就填写当天的日期就可以了。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税务局开具的专票金额,二是自己开的普通票金额;按照金额填写就可以了 。
本期数就是这个季度的,本年数就是从1月1日到这个季度的;
应税货物及劳务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应税服务是指营改增后的项目。
其他的项目按照字面意思填写就可以了。
本期应纳税额就是根据收入计算的税额;
本期应纳数额减征额就是符合减征条件的收入,具体减征条件可以网上查询。
本期应纳税额合计就是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本期预缴税额就是在税务局开具票据的时候缴纳的税额
本期应退/补税额就是你多缴纳的或者少缴纳的金额
附列资料也按照上面的填写就可以了,注意的是也要加盖公章哦。
八、怎样应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调整?
一、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第三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规定:“一、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二、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三、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四、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所称非企业性单位,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五、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一、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
(五)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 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规定:“二、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
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三、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四、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五、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可由省国税局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制定预认定措施。
六、试点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及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七、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九、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中“新开业纳税人”是怎样界定的?
是指公司刚刚到工商局申请注册开业,拿到营业执照后马上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后营业!
十、跨地区年度所得税申报失败未查询到纳税人的税费种认定信息?请问什么意思?
跨地区年度所得税申报失败未查询到纳税人的税费种认定信息,这是由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没有做税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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