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C A选项不正确,甲公司发出的电函构成要约邀请,但是自行车厂的回电并没构成要约。
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但本案中,自行车厂没有签订合同的意愿,只是应甲公司要求告知其自行车的最低价格。据此而言,自行车厂的回电当然不构成要约。既然自行车厂的回电不构成要约,甲公司的汇款行为也就不构成承诺。实际上,甲公司汇款行为构成了要约。因此,B选项不正确。综上所述,甲公司与自行车厂之间并未成立合同关系。当然,D选项也就是错误的。只有C选项是正确的。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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