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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契税的有哪些?

63 2023-12-01 08:27

一、免征契税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以下情况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1.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居民,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4.夫妻共有房屋属共有财产,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二、免征契税减免政策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三、哪些情形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四、指定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指定继承即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五、2021年法定继承房产继承顺序?

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六、请问哪些情形可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一、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的企业: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二、征收的标准:1、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2、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3、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七、哪些情形会丧失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八、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的解除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无论是出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或是由于特定的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情况都存在。对于双方来说,理解和遵守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非常重要。本文将介绍一些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1. 违约解除

当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这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下:

  • 付款违约: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
  • 交付违约:一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
  • 品质违约:货物或服务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 保密违约:一方泄露了合同中明确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

违约解除是合同解除的最常见情况之一,但解除合同仍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当处理违约解除时,双方应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合法有效。

2. 法律规定的解除权

在特定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 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在特定日期或事件发生后自动解除。
  • 不可抗力:当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合同可以被解除。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
  • 丧失资格:当一方丧失了合同履行资格,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 违法行为:当合同的履行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合同可以被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的解除权,当特定情况发生时,合同可以被自动解除,双方无需再经过进一步协商。

3. 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

有时,合同中会包含特定的解除条件,作为合同双方在事先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依据。这些条件可能包括以下情况:

  • 付款违约:合同规定如果一方未按时支付货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 延迟交付:合同规定如果一方未按时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 质量问题:合同规定如果货物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 保密条款:合同规定如果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对于双方来说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条件。

4. 解除合同的程序

无论是违约解除、法律规定的解除权还是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解除合同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首先,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表达解除合同的意愿,并详细说明解除的理由和依据。

其次,解除通知应当保存有效的送达证明,例如邮寄回执、传真确认等。这是为了确保在争议发生时,能够证明解除通知已经送达。

另外,解除合同后,双方还需要处理解除合同引发的其他问题,例如支付违约金、退还定金、返还资产等。如果双方在解除合同的后续事项上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的支持和裁决。

总结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的解除是一种常见的情况。无论是违约解除、法律规定的解除权还是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双方都需要在解除合同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了解和遵守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帮助双方在商业交易中保护自身权益,并有效解决争议。

我们希望本文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所帮助,但请注意本文不构成法律建议。在处理具体的解除合同问题时,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权威的建议。

九、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合同是人们在法律的保障下进行交易和合作的重要工具。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的解除有时是不可避免的。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 合同违约

合同的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法规定,对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违约通常包括:

  • 支付款项违约:指合同一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或款项支付迟延;
  • 不履行义务违约:指合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例如未按时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
  • 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指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2. 合同无效

当合同存在违法情形或违背公共利益,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并可被解除。违法情形包括:

  •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例如,某些行为受法律明确禁止,合同如果涉及这些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 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例如,合同内容违背社会公众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合同一方通过串通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合同也可被解除。

3. 合同基础消失

合同基础消失是指合同履行所依据的基本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

  • 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破坏了合同履行的基础;
  • 法律法规变更: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 不可抗力因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动乱等。

4. 合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合同可以被解除。例如:

  • 合同目的丧失:合同成立时的共同目的因意外原因无法实现;
  • 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行为无法履行,也可导致合同解除。

5. 合同订立基础发生重大变化

如果在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合同订立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合理,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总之,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是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基本利益和公平原则下规定的,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法律保障和补救措施。在面对合同解除情形时,当事人应当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并及时采取合法合理的解除行为,以维护自身权益。

十、减轻量刑的五种法定情形?

1、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2)未遂犯(刑法第23条);(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4)自首(刑法第67条);(5)立功(刑法第68条)。

2、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7条)。

3、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4、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法第19条);(2)预备犯(刑法第22条)。

5、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刑法第27条)。

6、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1)在外国犯罪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刑法第10条);(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刑法第383条);(4)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90条);(5)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刑法第392条)。

7、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1)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2)避险过当(刑法第21条);(3)胁从犯(刑法第28条);(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8、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刑法第37条);(2)犯罪较轻的自首犯(刑法第67条);(3)非法种植罂栗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刑法351条)。

9、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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