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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虚抵怎么处罚?

127 2023-12-15 08:51

一、虚开虚抵怎么处罚?

根据虚开金额大小,补税加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虚抵发票怎么处理?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12万抵税怎样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金;   虚开的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虚开的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或没收财产;    虚开的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间人是要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轻重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四、增值税发票怎么抵税?

多数是缴17%,其他行业当然也有例外的(比如13%)

比如:

买了100元东西,卖120元,进出都是增值税发票:

销项交税:120/1.17*0.17=17.44

进项抵扣:100/1.17*0.17=14.53

交增殖税:17.44-14.53=2.91元

五、增值税留底抵欠税?

相关企业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可以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用增值税留抵税额可以抵减欠缴的增值税及其相应的滞纳金,即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加欠税金额为欠缴总额。相关企业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六、增值税期末抵税怎么计算?

期末核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差额便是期末留抵税额,这部分差额是可以放到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七、怎样核实是否虚抵进项?

核实是否虚抵进项:

首先,需识别企业增值税纳税人的类型,只有报销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才能进行进项抵扣。否则,若报销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不管取得何种类型的发票,一律不得进行抵扣。

注意:这里的企业增值税纳税人类型是指报销企业的类型,并不是增值税发票开票方的纳税人类型。例如:即便报销企业取得的是小规模纳税人所开具的发票,只要符合其他的进项抵扣规定,也可正常进行抵扣。

八、虚开和虚抵的量刑区别?

虚开和虚抵都是会计舞弊行为,其区别如下:

虚开:是指企业虚构交易、编造虚假凭证等手段虚构的支出或费用,以达到减少应交税费、降低营业税和增值税基数等目的的行为。量刑一般为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

虚抵:是指企业利用虚假凭证虚构收入或减少成本,以摆脱税务检查、降低三项费用计提等目的而进行的行为。量刑一般为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

虚开和虚抵均属于会计违法行为,都涉及到企业的财务信息,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和信誉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对于虚开和虚抵行为的惩罚力度应当加大。

九、虚抵进项是什么意思?

“虚开虚抵”发票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以骗取出口退税或偷逃国家税收的一种发票犯罪行为。具体而言,“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三层含义:

第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会产生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二,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是善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能是恶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符合国家有关增值税发票开具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虚标价格处罚标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按法律规定的话,也就是如果作为消费者的确受到了商家的价格欺诈行为,就可以主张的价格欺诈赔偿金额为消费金额的三倍;

(二)如果消费者的消费金额不足500元的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主张价格欺诈赔偿的金额为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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