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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企业直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有哪些?

73 2023-12-11 07:49

一、商贸企业直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有哪些?

认定条件: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认定程序:1、纳税人提交申请;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扩展资料:申请资料: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基本程序?

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网上发起申请,申请以后税务大厅进行受理,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通过后在线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登记通知)推送给纳税人。二、业务前提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2.存在增值税税种认定信息;3.增值税纳税人状态非一般纳税人或者辅导期一般纳税人;4.纳税人不存在相同类别未办结事项。三、功能节点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税务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四、操作步骤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认定”菜单,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第一步:填写表单1. 系统会自动跳出“核算地址”、“纳税人类别”和“主营业务类别”。其中,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默认为“次月1日”。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3.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第二步:上传附件并签名。此申请不需要上传资料,请点击[签名并上传]按钮。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知晓CA证书的法律效力。如无问题,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点击[确定]按钮返回事项列表。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事项进度”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点击“文书号”可以查询详细情况。点击通知书,效果如下图:

三、成都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认定条件: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

四、怎样应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调整?

  一、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第三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规定:“一、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二、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三、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四、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所称非企业性单位,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五、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一、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

  (五)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 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规定:“二、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

  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三、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四、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五、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可由省国税局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制定预认定措施。

  六、试点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及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七、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九、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中“新开业纳税人”是怎样界定的?

是指公司刚刚到工商局申请注册开业,拿到营业执照后马上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后营业!

六、一般纳税人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纳税人认定需要的材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的身份证明、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一般纳税人的具体流程:

1、提交文件。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申请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交基层征收机关,一份退企业留存。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审核完毕。

七、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3、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八、加油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约谈工作底稿怎么填?

一、首先下约谈通知书。 二、填写约谈记录 约谈时实行一问一答式 首先让企业介绍生产经营情况,还有以下情况: .财务制度健全〈公司成立到现在所做的帐以及税务方面没有问题〉;房租发票问题〈现租的办公场所有相应的房租发票入帐〉;有正规的购销合同;〈两份〉单独的财务室和经理室〈如果没有,财务室和经理室可以在一起〉.要有保险柜和铁皮柜,并都有上锁的。要有防盗门。 自己回去写时,就按这些整理一下就行。别忘记把被约谈人写上。包括税局的约谈人员。

九、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如何计算?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x税率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给销货方的增值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所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买价x税率.

当期应纳税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十、一般纳税人如何抵扣增值税?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如下: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6、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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