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服务费的缴纳方法?
.1单位批扣。用人单位与税务部门、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后,在指定银行账户中存储足额存款,银行每月定期从账户上扣取社会保险费。
2.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可选择税库银三方协议实时扣款、银行端查询缴款两种方式缴费。对税务登记状态为“注销”的单位,仅支持银行端查询缴款。
3.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用人单位可到办税服务厅选择协议扣款方式缴费,或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费。
二、企业缴纳社保的方式有?
企业缴纳社保方式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自己开设账户
这种是最常规的方式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地税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和《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1份;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法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单位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新参保人员工资表或者劳动合同。
第二种:委托代缴公司代缴社保
这种方式是新兴的方式,是指您在不愿意自己开设账户的前提下委托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为您代缴社保。流程如下:
(1)和代缴公司洽谈缴纳标准和服务费
(2)准备签约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白底电子版照片、开票信息等);
(3)签订代缴社保协议,按时提交材料并付款。
三、在企业会计实务中,下列事项中能够引起资产总额增加的有( )?
这个答案的确是ABC.我把分录做给你看啊.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生产成本在存货里核算,所以资产总额增加)借:银行存款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投资收益那部分钱在银行存款中,所以资产总额增加)借:应收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有可能借方也有可能贷方)贷:投资收益(应收利息也是资产类科目,所以资产总额增加)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资产内部一增一减,也就是没有变动)
四、郑州企业缴纳的公积金有多少?
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963元,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意见,确定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4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858元。按照郑州市2018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规定
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根据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城镇私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9488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237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474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474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494元。
五、企业缴纳的五险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买的五险分别是:1、养老保险,就是俗称的退休金,在工作期间缴纳,但是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领取;2、医疗保险,在住院时享受国家的医疗报销政策;3、失业保险,在失业后领取相应的失业金;4、工伤保险,若在工作中受伤或者受到侵害可以要求理赔;5、生育保险,对生育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员工可以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国际贸易实务合同中规定货物中品质的方法有哪些?
在国际贸易中,表示合同货物品质的方法大致可分为凭样品表示与凭文字说明表示方法。对于一些难以用文字描述其品质的出口产品如工艺品、服装、铸铁件等产品通常采用凭样品来表示其品质,即买卖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具体又可按其性质分为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s by seller‘s sample)和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s by buyer’s sample)两种方法。凭样品买卖的合同看似简单,但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却经常出现复杂的问题。在贸易实践中,因样品问题产生纠纷的合同并不少见,所以说,凭样品成交的合同可能存在诸多方面的潜在风险。
七、营改增前企业应收实际未收到的借款利息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你好,营改增之前,企业应收实际未收到的借款利息是属于货物销售和服务的一种形式,需要缴纳营业税。但是如果借款利息是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所贷款的话,则在原有金额的基础上加上 5% 的增值税。营改增后,借款利息已经不再纳入营业税的征税范畴,而是纳入增值税的范畴,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与不同的行业有所差异,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缴纳。
八、实务中认定劳动关系需要的条件有(?
对劳动者来说,劳动关系的确定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而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这也与一般的法律保护有所不同,劳动法对劳动者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的说,就是让劳动者享受更多权利并且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 那么劳动关系认定条件都有哪些?请看下文为您分析。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确立劳动关系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倒置在具体诉讼中,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部分的证据。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平等地位,用人单位掌握大量信息,存在举证的困难。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更多权利。
用人单位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
1、报酬收入的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
2、招聘用工的凭证。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
3、日常管理的凭证。如,考勤记录等。
事实劳动关系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签订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建筑企业发包方需承担用人单位义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转包项目时,有义务选择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并对该转包的用工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劳动者可就劳动关系的确立提起 劳动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 劳动争议 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依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般认为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的,则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现实中存在大量劳动者本身实际上属于劳动法中定义的“劳动者”的范畴,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而难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关系认定条件其实很简单,只要符合条件,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得到保障。
九、保险实务中属于直接损失的有哪些?
财产本身损失。
保险实务中,通常将损失分为两种,一种是 直接损失,另一种是间接损失。1、直接损失通常是指风险事故所导致的财产本身损失和人身伤害,同时这种损失也被称为实质损失。
2、间接损失是指由于直接损失引发的其它损失。保险实务中间接损失主要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保险实务中,可以通过一些事例来了解这些损失的呈现形式。举个和我们有关的例子:一辆出租车车出现交通事故,把一颗树撞到,车辆也受损严重,必须进店维修。在这个事故中,车辆受损就是直接损失。其他的都是间接损失。车辆维修,就没法营运,这样造成的是收入损失。车辆维修,无法代步,只能其他办法处理,这是额外费用损失。把树撞到,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责任损失。
十、请问村集体将土地出租给种养殖企业取得的收入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2号)中“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可比照财税字[94]2号文件的规定免征营业税”的规定,将土地承包(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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