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可以补缴以前年度的吗?
能补缴以前的年度,只要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就可以补缴了。 1,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把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补齐,医疗保险要缴纳20年才能报销,养老保险要缴纳15年才可以领取养老金。2,社保中断以后再入保险,也可以不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个人写出放弃申请,存入档案,就可以不补缴了,但中间间断的时间比计算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是待遇有应当的影响。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 [1]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所需材料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医疗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 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办理流程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①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②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①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②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③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二、社保能补缴以前年度的吗?
能补缴以前的年度,只要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就可以补缴了。
1,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把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补齐,医疗保险要缴纳20年才能报销,养老保险要缴纳15年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2,社保中断以后再入保险,也可以不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个人写出放弃申请,存入档案,就可以不补缴了,但中间间断的时间比计算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是待遇有应当的影响。
三、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税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
1、企业所得税属于税后税费,不存在税前扣除问题;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照《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补缴以前年度应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如何税前扣除等问题的批复》(辽地税函[2003]181号)规定,关于以前年度未缴纳的应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实际补缴后如何税前扣除问题纳税人当年未提取缴纳,以后年度自行补缴或税务机关查补的以前年度应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应按该补缴税款的税款所属年度调整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对补缴年度作所得税纳税调整,该部分补缴税款不得在补缴年度重复计算扣除。
四、居民医保需要补缴以前年度的吗?
:居民医保不需要补缴以前的,因为医保是每年交,可用时间是当年。
五、补缴的以前年度税金可以税前扣除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六、自查补缴以前年度的税款如何做账?
如果是自查应补缴以前年度增值税-应缴未缴的: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收自查调整2.单位缴纳税款做: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税收自查调整贷:银行存款
七、补缴以前年度增值税滞纳金?
按照税法规定,所有税款包括增值税款的滞纳金为万分之五。滞纳金的时间从该税应交的最后一天算起至补交的那天为止。举例,2021年12月15日为该月增值税交纳的最后一天未交,至2022年12月14日补发,滞纳金为,未交税款金额X0.05‰X365天。
八、补缴以前年度印花税如何税务处理?
你好,补交以前年度的印花税,如果金额不大,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会计准则不同,记账方法也不同。
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借:管理费用——印花税贷:银行存款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银行存款如果补交的印花税金额较大,影响到所得税费用,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应交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交的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调整的所得税费用)
结转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九、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补缴以前年度印花税,不得在补缴年度税前扣除。 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应按该补缴税款的税款所属年度调整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得在补缴年度税前扣除。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当年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支付,均不作为当期的费用在税前扣除。因此,补缴以前年度的印花税,不能在补缴当年的所得税前列支。 对于补缴以前年度的印花税,能否在该税款所属年度进行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 以下地方文件请参照:《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补缴以前年度应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如何税前扣除等问题的批复》(辽地税函[2003]181号)规定:一、关于以前年度未缴纳的应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实际补缴后如何税前扣除问题纳税人当年未提取缴纳,以后年度自行补缴或税务机关查补的以前年度应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应按该补缴税款的税款所属年度调整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对补缴年度作所得税纳税调整,该部分补缴税款不得在补缴年度重复计算扣除。 因此,对自查以前年度的印花税能否在其税款所属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应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确定。
十、单位补缴以前年度的公积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年第15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因此,您单位补缴的这部分公积金,可以在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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