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加农户模式如何给农户报酬?
公司加农户模式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给农户报酬。一种常见的方式是根据农户的劳动量或产出进行计算,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报酬。另一种方式是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结算,根据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支付报酬。此外,公司还可以提供技术培训、农业设备和种子等资源支持,帮助农户提高产量和收入。最终,农户的报酬应该是公平合理的,既能激励农户积极参与,又能保障他们的利益。
二、什么是“公司+农户?
“公司+农户”的基本模式是公司给养殖户提供鸡苗、饲料、兽药、技术等,农户进行饲养,然后按保护价回收毛鸡。这种模式的特点是:
(1)可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公司省去了建造商品鸡舍和购买饲养设备的巨额费用,解决了公司资金短缺的难题,同时也便于企业扩大规模。
(2)养殖户由于省去了肉鸡饲养生产中鸡苗和饲料这一主要的周转资金,同时又有公司在技术方面做后盾,而且公司按保护价收购,不存在卖鸡难的问题,避免了市场波动的风险。
三、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
公司农户合作模式,企业与农民合作我国农村实行的家庭承包经营是在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形式下,公司农户合作农民面对市场出售农产品、购买生产资料、寻求技术服务的经营模式。公司农户合作由于产量低生产分散,产品销售价格相对低,生产资料购买价格相对高.享受技术服务难度相对大,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的需求受到扼制,增加收人变得相对困难。
公司农户合作要改变这种状况.公司农户合作虽然可以通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来实现,但是受制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闰情,家家户户都要通过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来发展生产显然是不现实的。因而,公司农户合作合作社应运而生。农民参加合作社有以下几个好处:一是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提升他们的谈判地位;二是实行标准化生产,公司农户合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品质,以更优质的产品获得更好的效益;三是享受更广泛更优质的技术服务、公司农户合作市场营销和信息服务;四公司农户合作是便于农民更直接有效地享受国家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扶持政策。
四、公司加农户养牛方案?
公司加农户是指公司运作销售,农户养殖的养牛,方案有很多,可以是公司出钱,农户出人人工合作,也可以是公司包收购,农户包出力出人工,合作方案很多,各公司选择适合公司发展的就好了
五、残疾人开公司税收政策?
残疾人来办公司在税收上有很多优惠政策的,同时还根据残疾人的等级来划。具体如下: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但是注意是减免,不是免征。
2.公司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可以免征营业税。
3.对残疾人开办的的单位,同时安置残疾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少征收营业税的办法。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5.同时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6.国家还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同时给予地方和有关部门的照顾,给予一定期限内小额度的贷款。
六、“公司+农户+基地 ”模式对公司有什么好处?
有什么好处?嗯,免税。中国的农业公司大多数为贸易、流通性质的,按照国家的规定,农业贸易公司是不免税的,要交11点的增值税和25%的所得税。但是如果你加了农户,你就可以免税了。但加农户是不是真的?国家是有规定的,不是你想加就加了。按国税的规定,公司+农户要具体要求如下:
1、签订养殖协议,
2、农业生产资料是公司的,农户只负责养,即苗,药,饲是公司的,只有人和地是农户的。
3、公司与农户之间没有买卖关系,即农户不能将农产品卖给公司,公司也不能将饲料等卖给农户,违返了其中的一点,都不能申请免税。至于农户有没有跨区域限制,虽然政策上没有写,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你公司是广州市的,农户是也是广州市的农民,可以;如果你公司是广州市的,农户是其他市的农民,但在广州种地,也可以。如果你公司是广州市的,但农户也是广州市的,但地是在海南岛的,就不可以了。你的公司需要在海南岛成立分公司。
现在问题是“公司+农户+基地”是什么东西?基地其实就是农户的集合,他只不过是将大多数的农户集合起来,进行管理。例如,你在海南岛只有两三个农户,很好管理,但你在海南岛有二十个农户,咋管理?于是就用基地进行管理。这个基地由于不是公司,也不是经济实体,不过是一个办事处性质的东西。
所以,有人觉得“公司+农户+基地“和”公司+农户“不一样,其实,是一样的。只不过一个规模大一点,一个规模小一点而已。
七、农户自己卖茶如何开公司?
要在农户自己卖茶的情况下开设公司,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确定公司类型:根据你的需求和规模,选择合适的公司类型。例如,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选择公司名称:为公司起一个独特且易于记忆的名字。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难懂的词汇,以便客户容易识别。
办理相关证件:需要办理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这些证件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注册公司: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
制定经营计划:为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需要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包括产品定价、销售渠道、市场推广等。
建立销售渠道:根据自己的销售目标和客户群体,选择合适的销售渠道,如电商平台、实体店铺等。
拓展市场: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吸引更多客户。
售后服务: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维护客户关系,确保客户满意度。
持续发展: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拓展新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遵守法规:确保公司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经营。
在农户自己卖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以上步骤,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设公司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八、养牛公司加农户怎合作?
有偿供牛苗回收的,无偿提供牛苗回收两种方式,具体的还是上方协商好。
九、什么是公司+农户?有什么税收优惠?
公司加农户是指:
公司与农户(可以是个人、个体户、农村合作社、个人独资)签订委托合同,向农户提供种值、养殖等业务需要的技术、种苗、家禽苗、饲料、肥料、疫苗、农药(所有权(产权)仍属于于公司),农户将种值、饲养成为成品的作物、家禽交付公司由公司进行销售处理。
相关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农户从事公司委托种值、养殖等农业活动取得的劳务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公司委托生产收回对外销售免税会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8号),农户取得收入也免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公司+农户产生的利润与自产一样免征所得税(农、林、牧、渔),部分项目减半征收所得税(种值香料等)。
案例:春雪食品公司+农户模式
1、签订委托饲养合同(子公司春雪养殖负责采购物料、委托养殖、加收肉鸡,供给上市的春雪食品进行屠宰加工出售)
2、养殖声和鸡舍由委托养殖户自行搭建,公司提供技术指导
3、委托养殖采取“5统一”管理:统一供应雏鸡、统一供应饲料、统一供应疫苗药品、统一技术支持、统一回收
4、向农户支付养殖费用
5、农业饲养业务与屠宰加工业务(屠宰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免税业务)相互分开
注意:1、委托养殖一般需要承担除劳务费的其他费用(场地可由农户提供);2、种值、养殖与深加工需要相互分开;3、成本都应取得发票,没发票就纳税调增,不影响所得税,向农户支付费用也应取得相应发票(代开),也存在委托代征(公司向当地税局申请代开发票,用以结算农户费用)的可能性。
十、做农贸市场公司有什么税收政策?
印发关于农贸市场建设与经营管理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农贸市场建设与经营管理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已经第52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日
关于农贸市场建设与经营管理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为加快农贸市场建设和退路进场工作实施步伐,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管理行为,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市场繁荣发展,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一、市场建设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或联建市场,按乡镇企业用地对待。
(二)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市场建设( 不连带进行房地产开发),可以租赁方式供地。
(三)在城区范围内实施市场建设,并连带房地产开发的,按出让方式供应土地;所收出让金实行先征后返,由市财政全额返还各区政府,由区统筹用于市场建设。
(四)市场建设中涉及转移土地、房产权属的契税,先由市财政征收入库,再由市财政按市场建设面积比例返还给各区政府,由区统筹用于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部分的契税不予返还。
(五)市场建设中涉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收,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后,由各区统筹用于市场建设。
(六)免收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散装水泥基金。
(七)减半征收暂住人口费、白蚁防治费。
(八)人防易地统建费按蚌政(1999)50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
(九)建设市场不连带进行商品房开发,免征城镇基建教育附加费。
(十)凡市外来我市投资参与市场建设的,免收电增容供电工程贴费。
(十一)结合棚户区地块改造实施市场建设已按原确定的等级标准享受棚户区规费减免政策的,仍享受原来的优惠政策;其他新建市场项目的规费减免,按本规定执行。
二、市场经营管理方面的优惠政策
(十二)对2000年以后开业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扎口管理。市场内所有应交规费由市场设立的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十三)凡在重点农贸市场从事经营的业户,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办理有关证照。
(十四)外地业户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其子女可就近入托入学,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十五)凡新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的业户,自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其交纳的各种税收,属市、区级留成部分,第一年由市、区财政全额返还,第二年至第三年按50%返还。
(十六)凡新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的业户,自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一年免收,第二年减半征收。
三、附则
(十七)本规定适用于市辖四区经市政府批准新建的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各区可依据本规定,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个案分析,自行掌握执行。
(十八)工商、物价等部门要继续对各项经营性收费实行清理整顿。严禁法律、法规、规章、省政府或省财政、物价部门明文规定之外的收费、罚款,如在市场建设和管理中发生乱摊派、乱集资行为,由市场主办单位如数退回或追回。
(十九)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截留政策,对有令不行,延误市场建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市场建设方面的优惠政策至2003年4月30日停止执行,适用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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