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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包括哪些?地税有包括哪些?

237 2024-03-30 22:34

一、国税包括哪些?地税有包括哪些?

国税收:增值税,部分所得税,消费税,车购税,地税收:其他税种国税有些为地税代征附加税费,地税为国税代征少量关于不动产的增值税。but,现在共建大厅,对于纳税人来说,没有多大区别了

二、国税局有哪些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职务有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审计师。  还有下设机构的各个正司长及副司长,如下:  

1、办公厅;  

2、政策法规司;  

3、货物和劳务税司;  

4、所得税司;  

5、财产和行为税司;  

6、国际税务司;  

7、收入规划核算司;  

8、纳税服务司;  

9、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10、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11、稽查局;  

12、财务管理司;  

13、督察内审司;  

14、人事司;  

15、机关党委;  

16、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17、监察局;  

18、巡视工作办公室。  每个司局下面还设有多个处室,每个处室均有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科员等。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三、国税纳税服务有哪些部门?

  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国税总局专门设立了纳税服务的机构,省国税局有纳税服务处,市国税局和区县国税局有纳税服务科。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全面、规范、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其包括:

1、进行税法宣传、提供纳税咨询辅导;

2、为申报纳税和涉税事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3、针对纳税人的不同纳税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4、及时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等等。

四、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几大类。下面介绍各种法律法规具体的含义和作用。

1.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及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具有政治鼓舞、引导和约束的作用,是全国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是保障国家法律实施的重要依据。

2. 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经国家授权机关制定、公布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对于规范社会生活,维护公序良俗、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律分为宪法法律、民事法律、刑法、商法、劳动法等。

3. 行政法规:是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对于规范和指导行政机关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调整社会关系,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资源、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4. 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为解决某些具体问题而做出的有关法律条文的解释和说明。司法解释主要适用于解释法律和统一司法实践,并对司法程序、证据、量刑及案件的处理等方面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作用。

5. 部门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为规范该组织内部或为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制定的具有规范性的文件。部门规章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等。在具体领域和行业中起到细化法律、规范行为、推动发展和实施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6.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并公布的具有地方性质的法律。地方性法规对于规范生产经营、交通等行业、管理和政策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7. 国际条约:是各国之间缔结的、规范双方关系的国际文件。它们规定了签约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针对国际关系涉及的经济、科技、文化、环境、国际刑事司法等领域。国际条约承认各国主权平等,具有国际法上的约束力,是国际关系中最重要的法律法规。

8. 规章:是某些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为规范管理和实施管理而制定的规范性的文件。

9.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为加强和规范自身管理而制定的有关部门工作、人才培养、财务管理、标准规范等方面的文件。

总之,法律法规是指导和规范社会行为的基础性和重要性的文件,对于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五、国税被锁的原因有哪些?

一般联系不上法人,办税人员,财务负责人时会锁,还有一种情况是不配合税务人员工作也可能会被锁。

六、计生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二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

七、财经法律法规有哪些?

《财经法规》分为会计法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其他相关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的法律规定、会计监督的法律规定、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

八、法律法规职责有哪些?

  1、负责拟定加强本区企业规范用工的监管和服务的意见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

  4、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5、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

  6、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本区外国人就业监管工作;

  8、负责牵头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2021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法典、退饺军人保障法、国防法、共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等。

十、家庭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家庭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婚姻的、继承的、收养的等同时废止。所以2021年起关于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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