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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账务处理流程?

242 2023-12-14 09:18

一、融资租赁账务处理流程?

一、直接融资租赁

(一按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之和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2、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额的比例≤30%,可按应付租金总额确认资产帐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二)支付租赁保证金,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记“其他应收款”。

(三)在租赁期内,按期支付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记“银行存款”。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

(四)承租人计提折旧,分两种情况

1、合同约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贷记“累计折旧”。

2、合同签订时不能合理确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租期与正常使用年限较短计提折旧。

(五)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分两种情况:

1、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旧,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记“银行存款”,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同时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自有固定资产”明细。

2、承租人按租期折旧,资产帐面净值(几乎为0)与资产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承租人以清产核资的名义可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值入帐。

(1)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记“银行存款”,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

以清产核资的评估值入帐,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资本公积”。

二、融资租赁的账务是怎样处理的?

一、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

现在对于租赁业务,应适用新租赁准则了,对于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承租人会计处理如下:

1、租赁开始日

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首付款或初始费用开具的增值税专票税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后续租金对应的税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含税应付租金总额)

银行存款(首付款)

银行存款(初始费用)

2、分期支付租赁款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3、分期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支付租金后收到租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票确认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分期折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6、租赁到期,所有权归承租人:

借: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贷:使用权资产

累计折旧

二、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1、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首付款或初始费用开具的增值税专票税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后续租金对应的税额)

贷:长期应付款(含税应付租金总额)

银行存款(首付款)

银行存款(初始费用)

说明: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在该步不需要分离“未确认融资费用”,后期租赁期间也不需要分摊确认融资费用。此点是与《企业会计准则》之新租赁准则的最大不同点。

2、分期支付租赁款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支付租金后收到租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票确认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分期折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5、租赁到期,所有权归承租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

比较复杂,以上仅仅是一部分。

三、融资租赁的回购账务处理?

20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四、融资租赁分期开票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贷:货币资金,再计提折旧就可以了

五、融资租赁留置费账务处理?

根据法律或者合同规定,在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支付租赁物的残值或者合同约定价值之后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个支付的价格就是留购价.

因此,对于融资租赁的留购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六、融资租赁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出租人应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的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上述科目计算后的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的融资收入.分配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融资收入,在与实际利率法计算结果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同时,每期确认融资租赁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科目.

当出租人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没有收到租金时,应当停止确认收入,其已确认的收入,应予转回,转作表外核算.到实际收到租金时,再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收入.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

七、出租人融资租赁转为经营租赁账务处理?

将出租人的融资租赁转为经营租赁账务处理的步骤如下:1. 确定转变的决策:出租人必须决定将融资租赁转为经营租赁,并明确其目的和动机。2. 更新合同条款:出租人需要修改租赁合同条款,将所有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条款更改为适用于经营租赁。这可能包括更改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3. 计算租赁支付款项:根据新的经营租赁条款,出租人需要重新计算租赁支付款项,包括每期租金、租金支付日期等。4. 更新账簿记录:出租人需要更新其账簿记录,将融资租赁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信息转为经营租赁资产和负债。这包括对租赁资产的折旧计提、租金收入的确认等。5. 报告和披露:出租人需要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和报告要求,对转变为经营租赁的影响进行报告和披露。这可能包括财务报表附注中的说明以及其他相关报告。需要注意的是,转变为经营租赁可能会对出租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产生影响。因此,在进行账务处理之前,建议出租人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财务顾问,以确保正确处理和报告账务。

八、融资租赁方面账务凭证应怎么处理?

融资租赁方面账务凭证:

假如是直接融资租赁,按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之和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九、公司融资租赁购入汽车账务如何处理?

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首付款之外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购置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等每次付款时,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银行存款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过程中正常计提折旧,到最后 借: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十、购买设备采用融资租赁直租,承租人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一、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

现在对于租赁业务,应适用新租赁准则了,对于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承租人会计处理如下:

1、租赁开始日

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首付款或初始费用开具的增值税专票税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后续租金对应的税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含税应付租金总额)

银行存款(首付款)

银行存款(初始费用)

2、分期支付租赁款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3、分期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支付租金后收到租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票确认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分期折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6、租赁到期,所有权归承租人:

借: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贷:使用权资产

累计折旧

二、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1、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首付款或初始费用开具的增值税专票税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后续租金对应的税额)

贷:长期应付款(含税应付租金总额)

银行存款(首付款)

银行存款(初始费用)

说明: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在该步不需要分离“未确认融资费用”,后期租赁期间也不需要分摊确认融资费用。此点是与《企业会计准则》之新租赁准则的最大不同点。

2、分期支付租赁款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支付租金后收到租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票确认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分期折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5、租赁到期,所有权归承租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

更多新租赁准则承租人会计处理内容,可以点击查看我之前的分享文章:

彭怀文:新租赁准则学习笔记:承租人会计处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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