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立案结案程序规定?
一、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则是什么
1、接受案件:面对控告、自首、报案、扭送、其他,应接受案件。
2、审查:可以选择移送有关机关、立案或不予立案。
3、立案:选择侦查或送往检察机关。
4、侦查
5、破案
6、采取强制措施
7、继续侦查完善证据
8、侦查终结:销案或移送审查起诉。
9、移送审查起诉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主要程序
(一)职权
刑事诉讼法(下同)第3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管辖
第18条第1款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强制措施
1、传唤、拘传
2、刑事拘留
3、逮捕
4、取保候审
5、监视居住
6、期限
(四)侦查
1、立案
2、侦查
(1)一般规定
第113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勘验、检查。
第114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2)讯问犯罪嫌疑人
(3)搜查
(4)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5)技术侦查措施
(6)通缉
(7)侦查终结
(8)移送起诉
(五)撤销案件
(六)执行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的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稳定,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破案、采取强制措施等一系列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则,公正执法,否则会造成国家公信力下降,影响社会稳定。
二、公安做完笔录后多久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3、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立案。
4、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
5、公安信访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 六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出具立案证明吗?
现在全国公安机关都在强调如实立案,如果发生了刑事案件,无论能破与否都要先予立案,否则将启动严厉的责任追究机制。
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则有义务向受害人出具已经立案的相关证明文件。
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
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
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报警回执它发挥了提供报警依据、方便群众继续报警联系、便于群众监督投诉和改善内部接警管理等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报警难问题,有效地密切了警民关系。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决定立案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
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二)决定不立案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扩展资料:
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
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该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
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
该制度发挥了提供报警依据、方便群众继续报警联系、便于群众监督投诉和改善内部接警管理等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报警难问题,有效地密切了警民关系。
四、刑事再审立案后的审查程序?
刑事再审程序也称为刑事审判监督程序——针对 “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从而启动的重新审判程序。在我国,刑事再审程序承载着刑事错案的发现和纠正功能,对于保障人权和维护司法公平有着重要意义,所以也被称为“特别救济程序”。
本文总结有关刑事再审程序的六个关键问题——
1、谁来提起(刑事再审程序)?
2、谁来受理(审查)申诉?
3、检察院、法院刑事申诉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4、关于时间:提起申诉的时间、决定(是否)重审的时间、审理期限?
5、提起再审的理由有哪些?
6、申请再审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1、谁来提起(刑事再审程序)?
提起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主要有: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刑事再审程序提起的主要方式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
但是“申诉”并不必然导致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是否启动取决于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的审查。
——只对于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可以启动再审。
实践中,申诉的案件数量可以说非常之多,但真正进入刑事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上可以说并不多,而通过刑事再审程序纠错的案件数量则更稀少。
(法律依据:参考《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
2、谁来受理(审查)申诉?
(1)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可以选择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
向检察院申诉的,一般由作出生效判决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来受理申诉;
向法院申请的,一般由终审法院审查处理。
(2)特殊情况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直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的,上级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受理,也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受理;
向终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的,上级法院可以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终审法院审查处理。
3、检察院、法院刑事申诉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审查程序适用两级申诉制度。
(1)检察院申诉审查程序——
对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经作出生效判决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审查后不予抗诉的,如果继续申诉,那么上一级检察院应当受理;
对于经过两级检察院审查受理并且省级检察院已经复查的,检察院不再立案复查。(但原审被告人可能被宣告无罪的除外)
(2)法院的申诉审查程序——
申诉被驳回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再次申诉。
但一份申诉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查均被驳回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4、关于时间:提起申诉的时间、决定(是否)重审的时间、审理期限?
(1)刑事案件中,法院对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但是有下列三种情形,(提起申诉)的时间上即便超过两年,法院也应当受理:
可能无罪的
提出过申诉,但法院不受理的
疑难、复杂、重大案件
(2)法院对于已经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重新审判的决定。(延迟不超过六个月)
(3)审理期限上:
人民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度重申的案件,应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3个月内审结案件。(延迟不超过6个月);
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以内办结。(延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申诉分为【立案审查阶段】和【受理审查阶段】。
目前对于立案审查阶段的时间期限并无明确的立法规定。这也导致很多刑事申诉案件被长期搁置。
5、提起再审的理由有哪些?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起再审,有以下几点理由:
事实错误影响定罪量刑。
证据不确实充分或主要证据互相矛盾。
适用法律错误。
违反程序影响公正审判。
法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量刑明显不当。
对应的,刑事案件中,通过申诉引起重新审判的情形通常有:
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或裁定中的事实存在错误的,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原判决或裁定中用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存在不充分不确定的;
原判决或裁定中案件事实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原判决或裁定中认定罪名适用法律错误的;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量刑不当的;
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等行为的。
6、申请再审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1)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
需要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申诉事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3)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新证据材料(能证明原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有误的);
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审查受理申诉时,对于材料不足的情况,会告知申诉人进行补充,如果不补充的,那么法院通常会作出不予审查决定。
五、再审申请立案受理后的程序?
后面的程序就是法院来决定是否启动再审,如果同意启动再审的话,可以发挥重审,也可以自己提审。如果不同意启动再审,就是直接驳回再审申请。
六、劳动仲裁立案后程序怎样的?
立案后,还有三个程序,一,开庭审理,二,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调解。
三,仲裁裁决。
七、网络诈骗公安立案后多久开庭?
法院审理案件的开庭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一般情况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可以审理普通的案件。如果遇到当事人人数众多,证据复杂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特殊情况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还有几天的。 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也就说,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 首先,应该保证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够及时告知你们。
八、因非法集资公安立案后,法院是否可再立案?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由公安立案受理后,法院是不能再立案的。如果法院先立案受理,后来发现属于非法集资刑事犯罪的,也会移送公安机关侦办,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不属于法院直接立案受理的范围。
九、借贷式诈骗立案程序怎么走?公安机关能立案吗?
1、如案件属于民间借贷案件的,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不能立案;
如属于诈骗案的,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能立案。
2、借贷式诈骗立案程序,先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经过核实涉嫌犯罪的,就立案侦查,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具体程序如下:
(1)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
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2)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3)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十、绿森商城公安立案后能退吗
立案后就不能退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你这个商城在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之后,就不能够退订了,如果你和对方的矛盾冲突达成了和解,那么可以由双方去安机关,然后经过他们的取证调查之后,可以去撤案的,但是如果没有和解的话,那么就不能够撤案,是一直给你进行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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