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兼营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X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因此,该企业应当按照销售额、营业额对进项税额进行划分,并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什么叫应税项目?
应税项目,顾名思义,是应当缴纳税款的各种项目,亦称课税客体、税目、征税品目,是指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是征税对象在质上的具体化,体现了某一税种的征收广度。比如: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这些经济活动都是应税项目。
三、什么叫做应税项目?
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符合增值税应税范围:销售或进口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当然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如货物期货、银行金条等,另外还有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四、什么是应税项目,非应税项目?请说得白话点,谢谢?
一般说来,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为营业税的非应税项目,营业税的应税项目为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也就是说一种经济行为要么征增值税,要么征营业税。
五、请问什么叫应税项目?
应税项目就是应该缴纳税款的项目。
如:工资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销售商品是增值税的应税项目等。应税项目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即对什么而言。如销售商品(缴纳增值税)对增值税而言是应税项目,但对于营业税而言就是非应税项目; 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对增值税而言是非应税项目,对营业税而言就是应税项目。我说清楚了吗?六、一般纳税人开票选择的应税劳务税率是17%?
发生了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是16%,如果收到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16%(看你收到的进项发票上的税率是多少就抵扣多少),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就不能抵扣。但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了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是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七、修路属于建筑服务应税项目的哪个项目?
税务里,修路是建筑生产企业,不属服务企业,税种不同。
建筑生产企业已实行“营改增”缴纳,约为11.%。八、非应税项目是什么意思?
1、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以及服务业劳务。
2、应税是指应该缴纳税款的意思,发中:应税产品是指应该缴纳税款的货物。
九、一般纳税人公司哪些项目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1%)计算。
4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
十、一般纳税人提供哪些特定应税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主要有以下5种情形: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符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试点期间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3)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自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一经选择,在此期间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5)长途客运、班车(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停靠站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地铁、城市轻轨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第一条第(五)项第2款规定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上述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