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这项条例主要是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的管理和监管,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具体包括租赁合同的签订、居住管理、安全防范等方面。此外,条例还规定了违反规定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租赁人未经居住管理者同意私自转租或者非法出租所居住的房屋,可面临5000元以下的罚款。该条例的实施,有利于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治安的维护。此外,各地市有关行政部门还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条例进行细化和优化,以更好地服务于当地居民和租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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