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认定,可售直管公房转让使用权时,由受让人在购买该房屋使用权时购买房屋产权。
不可售的直管公房仍可按照原规定进行使用权转让。今年7月31日前公产房产权出售一次性付清将优惠10%,该优惠8月1日起取消。自2015年起,按照优惠逐年减少、出售价格逐年提高的原则,将逐步提高公有住房产权出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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