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鄂改发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2014年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湖北省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29万元/亩,较上一轮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平均标准2.64万元/亩提高6494元。
2014年4月1日起,湖北省开始执行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后的全省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29万元/亩,较上一轮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平均标准2.64万元/亩提高6494元,涨幅为24.5
二、鄂政发2014年12号文?
发文标题: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在招投标活动中防治围标串标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鄂政办发[2014]12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4-2-15
实施时间:2014-2-15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湖北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防治围标串标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64号)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附后)。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修改内容一览表
2014年2月15日
三、执行标准号:YZB/鄂0505-2014是什么意思呀?
这是武汉医疗器械注册产品企业执行标准。
四、财税18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执行期限是哪个?
财税186号执行期限应该是2007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执行期限应该是2014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是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交纳土地使用税时间进行的明确。
也就是说对于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交纳土地使用税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执行,其他方式取得土地按照财税186号执行,其实都是在执行税186号文件;应该是由于取的土地新的方式出现,执行的时候界定困难,所以国家税务总局才发公告进行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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