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免一补政策的内容?
四免解释如下: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免杂费(即一免,从2007年实施至今);
二是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同步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即二免,其中农村学生“免费教科书”政策从2007年实施至今);
三是从2011秋季学期起,免除中小学作业本费,2012年秋季学期起,免费向学生提供一套与中小学教科书配套的印制作业及寒暑假作业(即三免,印制作业和寒暑假作业简称练习册);四是从2013年起,免除初中学生的毕业会考和中考考试费,即免除中考报名费、中考考务费、体育加试费、理化生考务费(即四免);
一补:是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即一补,从2007年实施至今)。
二、中专免学费政策的主要内容?
从山东省教育厅网站获悉,2013年6月3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财教〔2013〕84号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共15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对象
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对象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及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
◆国家免学费政策补助方式
按照《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教〔2013〕58号)规定,核拨公用经费的学校,不再另外核拨免学费补助资金。
暂未按规定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的,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第一、二、三学年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由财政按免除的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方式为:对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同专业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三、消费税的纳税人不缴纳消费税的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06年4月1日起,调整取消了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税目,考虑到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取消该税目是为使消费税政策更加适应消费结构变化的要求,正确引导消费
四、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内容有如下:
1.对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
2.在全国范围内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3.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免费提供免费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检测试剂。
4.对艾滋病病人的孤儿免收上学费用。 一关怀是指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
五、高中三免一助政策的内容及标准?
高中三免一助政策是指在高中阶段,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免除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的资助,以及一定的生活补助。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资助对象
1. 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生,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艺术学校的学生。
2. 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毕业生,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艺术学校的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
1. 免除学费、住宿费和杂费。
2. 生活补助,每月不低于300元。
三、资助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标准。
2. 学习成绩优良,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
3. 无不良学风和行为记录。
4.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公德。
四、申请流程
1. 学生或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 学校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格。
3. 学校将申请材料和申请表格报送到教育部门进行审核。
4. 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资助名单报送到财政部门进行资助。
以上是高中三免一助政策的内容和标准,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建议具体咨询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
六、消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免征消费税,但是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除外。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按照其实际出口数量和金额免征消费税。
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免征消费税。
3、国家特准可以退还或者免征消费税的消费品主要有: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中国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企业在国内采购以后运出境外,作为境外投资的;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出口的;对外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小额贸易出口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和远洋国轮,并收取外汇的;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所承接的修理、修配业务的;保税区内的企业从保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用于出口或者加工以后出口的;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外合资商业企业收购自营出口的中国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外商投资企业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应税消费品出口的;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回收以后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有关人员购买的列名的中国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4、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免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5、子午线轮胎可以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不征收消费税。
6、边境居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规定范围以内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日价值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部分,可以免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7、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进口物资,可以免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8、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和原料消耗的自产成品油,用外购和委托加工回收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利用废弃动植物油脂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可以免征消费税。
9、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10、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由于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时候,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退还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七、退林还田的政策?
国家提倡退林还耕的具体优惠政策:
1、要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人承包 的政策措施,把握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退耕还林的主要环节,集中连片,形成规模,达到 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
2、补助政策
退耕地还林补助标准:
粮食: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补助粮食一般为小麦原粮,不同地区确需调整粮食供应品种的由省政府确定,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补助年限:还草补助2年,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
现金: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3、免征农业税。对应税 耕地,自退耕之年起,不再征收农业税。
4、退耕地造 林后,禁 止间作粮食和蔬菜。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可采取林果间作、林药间作、林竹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模式,实行立体经营。
5、退耕还林要以营造生态林为主,营造 的生态林比例以县为核算单位,不得低于80%,经济林比例不得超过20%。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含梯田)、水土流失严重或泛风沙严重、及一切生态地位重要地区必须营造生态林,要按照先陡坡后缓坡的原则进行退耕还林,还林后实行封山管护。在雨量较多,生物生长量高的缓坡地区,可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竹林和生态经济兼用林,适当发展经济林,对超过20%的经济林地,只补助种苗费。
6、退耕还林粮款补助对象为实施退耕还林的个体农户。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荒滩地造林,只给予每亩50元的种苗补助。
7、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
8、对退耕农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补助粮食折算成现金或者代金券发放;种苗和造林补助费发放形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尊重退耕户的意愿,其费用只能用于种苗、造林补助。
9、退耕农户在完成现有耕地还林后,由县或乡统一组织,应继续在宜林荒山、荒沙、荒地造林。
10、退耕还林后必须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圈养,管护好林地免受人畜危害,确保造林的成活率、保存率。
八、退林复耕的赔偿政策?
1、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九、新能源免上牌的政策?
新能源车没有免上牌的,新能源车是免车辆购置税
十、免抵退和免退的区别?
1、免退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的增殖税部分免税,按货物出口后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征、退税率之差计入成本。
该办法适用于外贸企业和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企业集团等2、免抵退:出口货物在产品的销售环节免税,内、外销货物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销项税额中抵扣,不足抵扣的按规定申报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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