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现行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对吗?
1、我国现行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对的。
2、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3、特别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是为调节消费对特定的消费品征收的由消费者直接负担的一种流转税。
二、我国现行建设工程投资的构成是什么?我国现行?
由固定资产投资与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构成。
固定资产投资即为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三、我国现行的结构体系?
中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可谓逻辑严密、布局合理,并与丰富的宪法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四、我国现行的金融制度?
【中国现行的金融体系】
按中国金融机构的地位和功能进行划分,主要体系如下:
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外汇管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的主要区别为:中国人民银行是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不办理具体存贷款业务;中国银行则承担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相同的职责。
2、金融监管机构。中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2003年4月成立,主要承担由中国人民银行划转出来的银行业的监管职能等,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信托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对证券、期货业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1998年11月设立,负责全国商业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国现有法律和有关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保留部分金融监管职能。
3、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3月13日,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1993年4月,根据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及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
4、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5、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由政府发起并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中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业务的开展受国家经济政策的约束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
6、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三大类。
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指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中间业务为主的营利性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
证券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如融资者、投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这里所说的证券主要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存托凭证等有价凭证,通过证券这种载体形式进行直接融资可以达到投资和融资的有机结合,也可以有效节约融资费用。
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在华从事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分公司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五、我国现行的奖励制度,把什么作为奖励的直接对象?
科技奖励
科技奖励制度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党和国家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了完善科技奖励制度的具体措施。
六、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什么?我国现行?
我国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是:企业全面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企业作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因此,企业必须认真研究与落实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矛盾,切实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是安全责任的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只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并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摆在重要日程上来抓.那么,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搞好,只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才能有保障,才有可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否则,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也不可能做到安全生产,生产事故就会接连不断发生,职工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企业必然会在经济上遭受严重的损失,企业的生产秩序将受到严重影响,企业就不可能有好的经济效益,甚至会给企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例如:领导干部跟班下井是煤矿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良好作风,然而,近年来包括部分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在内的许多煤矿企业内部,这种作风荡然无存.孙家山矿难发生后该矿职工就有感而发:区队干部也上长白班了.因而,近年来我国在煤炭生产中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这些煤矿企业没有很好地重视安全生产,只追求一时的效益.针对这一问题,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煤炭企业领导干部深入井下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转发该规定时强调,煤矿企业领导干部须下井跟班、查找隐患.其目的就是让企业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做到安全生产.山东兖州矿业集团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得非常之好,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0.072,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兖矿的安全观为:“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由于领导的重视,安全生产在兖矿就变成了职工的自觉行动,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二、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由于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就应当高度重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但仅凭第一责任人重视还远远不够,还应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并落实下来,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安全责任统一体,构成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规章的核心,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调动全体职工的力量,形成合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才能取得好的成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大同煤矿集团马脊梁矿实施的“就近管理法”正是落实安全责任的较好典范.该管理法的内容其实并不复杂,该矿把生产区域细分为若干小块儿,每块儿责任区域都确定专门的负责人.这个负责人可以是队长,也可以是普通职工,要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设备运行、生产进展、自然环境变化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对经过自己责任区域的“行人”的安全负责.安全员是在“线”上巡检,安全员可能正好不在那里,而区域负责人能及时发现;普通职工可能不会处理,但能及时上报.如果有了这两个“及时”,事故也就不容易再发生了.这正是“千斤重担万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就近管理法”真正做到了管安全的人多了,安全管理的责任分解到位了.安全生产才真正落到了实处.
三、企业必须积极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落实
企业在落实了上述工作之后,就应着手制定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得企业有章有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事矿应急救援制度、防火管理制度、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安全用电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职工持证上岗制度等等.对于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还应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之后,首先应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进行学习,并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不能违章操作.对违反规程者应严肃处理,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只有达到上述要求,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取得成效.西北空管局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就是一个好的典范,该局不仅抓安全管理工作中,就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规范管理.”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工作能够有章可循.《西北空管局规范化管理手册》正是由此而生.该手册分17类规章制度及17类报表台账,共210万字.制度制定后,边实践,边修改,并组织全员对所在岗位的各种规章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要求上岗员工做到熟记于心,必须严格遵守.2002年,该局作为全国民航系统第一家正式进行安全评估的单位,率先对安全生产中的人、机(器)法(规)、环(境)四大体系实施安全评估,从安全法规、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方面加强空管安全管理,并由此树立了“安全管理永无止境”的理念.该局不仅制定了大量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运行规程和操作法则,更注重在落实上下功夫,把规章制度的落实当作重要任务来抓,从小事抓起,从细微处入手,强调按章办事.在制度面前,坚持人人平等,对干部管理不严致使工作失误的,该处罚的给予严肃处罚,毫不手软,坚持用制度约束每名职工的行为,使全局逐渐形成了按章办事、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
四、企业必须保证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
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同样需要保证在安全方面的继续投入,决不能在安全方面出现“欠账”.如果在安全方面的投入不足,就会不断产生和增加新的隐患,形成“旧债”未还又欠“新账”的恶性循环,给职工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会给企业带来无尽的烦扰.今年国家将拿出3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国有煤矿安全设施的改造,就是还安全的“旧债”,从而改变国有大型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并以此带动煤矿企业自身对安全的投入,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
五、企业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企业职工不论是业务素质还是安全素质都需要不断提高,只有素质提高了,才能出色地完成企业的各项工作,企业才能有可能取得好的效益.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目的,是增强职工责任感,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处理事故的能力.实施安全教育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有效措施.通过教育,使职工做到应知应会,自觉遵守,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安全教育的方法包括: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如利用墙报、广播、宣传标语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好人好事、先进经验等内容.
2.领导或专业人员讲授.根据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教育对象,采用不同的教育形式,如“三级教育”、班组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教育、班前班后教育、复训教育、变换工种的教育、个别员工的专门教育等.
3.组织安全生产活动.主要是将安全生产的知识、操作要领寓于文娱、体育等群众易于接受、乐于参加的活动中,让职工直接参与,并在活动中增强安全意识和操作的直观感,引导职工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对象不仅是企业的普通职工,也包括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
七、我国现行学制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学制是从单轨学制发展而来的分支型学制,在我国《教育法》第二章中对学校教育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八、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认真落实这一方针,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的根本要求。
因此,把这一安全生产的方针转变为所有员工的思想意识和具体行动,对于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厂生产的产品越来越多,生产工艺越来越复杂,工艺条件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潜伏的危险性也就越来越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这就更要对生产中工艺操作、设备运行、人员操作等过程中的危险进行超前预测,科学预防,从而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我国现行民法实施的时间?
中国民法典诞生!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我国现行民法成立的时间?
中国大陆不存在现行民法.民法通则制定于1986年,物权法制定于2007年,合同法制定于1999年,担保法制定于1995年,婚姻法制定于1980年,继承法制定于1985年,收养法制定于2000年.
现行中华民国民法典制定于1928-1930年,1950年后在大陆地区被废止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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