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消费税一般以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者为纳税人,在销售环节纳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二、对于消费税委托加工怎样确定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是委托加工企业,受托加工企业(除个体工商户以外)是消费税代收代缴人 委托加工企业需要为加工货物缴纳增值税,代扣代缴受托加工企业的消费税 受托加工企业取得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希望能帮到你!
三、采用赊销和分期付款销售货物,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除另有规定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五、分期收款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综上所述,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若是没有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对收款日期进行约定的,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1、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是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如果纳税人是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则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应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如果纳税人是以以1个月或1个季度作为1个纳税期,则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2、纳税人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六、纳税主体的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纳税?
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征管法》规定:
1.纳税人的权利主要有:税务知情权、要求保密权、申请减免税权、申请退税权、陈述申辩权、税收救济权、控告检举权、请求回避权、取得完税凭证权、拒绝检查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等;纳税人的义务主要有: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设置账簿、正确核算并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按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按时缴纳或解缴税款,自觉接受税务检查等。
2.税务机关的权利主要有:税收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处罚权等;税务机关的义务主要有:依法征税、依法减免税、纳税服务、保守秘密、依法回避、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等。
七、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多少?
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1季度报缴税款期限:以月(季)纳税,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一季度为纳税期限的,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八、房屋租赁税的纳税义务?
房屋租赁税缴纳包括房屋租赁税缴纳由谁缴纳,房屋租赁税如何计算,房屋租赁税的缴纳期限三部分内容,下面分别介绍。
房屋租赁税由谁缴纳?
随着房屋租赁市场逐步升温,租赁房屋需要缴纳多少税款成为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凡将个人房屋租给他人居住的,要缴纳7项税款,分别是:
营业税=租金收入×3%;
城建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及教育地方附加费=营业税×4%;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相关税费-
修缮费用-800)×10%,当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上述800元扣除额改为租金收入的20%
房产税=租金收入×4%;土地使用税=应税面积×单位税额;印花税=租赁合同金额×0.1%。
九、消费税的纳税人不缴纳消费税的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06年4月1日起,调整取消了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税目,考虑到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取消该税目是为使消费税政策更加适应消费结构变化的要求,正确引导消费
十、消费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的企业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除以上的都不是消费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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