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九条说的是发明创造和实用新型专利,不是外观设计。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释义】本条是关于“一发明创造一专利”原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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