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即WTO)正式成立。同年,中国正式提出加入WTO 的申请——即入世(1986-1995年间,称为“复关”)。7月11日,中国成为该组织观察员。
翌年,中国参加了《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该协定是1971年3月24日由《巴黎公约》缔约国签署,其建立的国际专利分类(IPC)把技术分为A-H八个部类,约70,000个复分类,在专利领域影响深远,目前在专利检索等工作中普遍使用。
为了实现“入世”承诺, 中国按照WTO 相关条约要求, 有针对性地再次修改了主要知识产权法律。《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改便于入世前的2000年8月25日通过了人大审议,并于2001年7月1日正式生效。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