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修改的专利法将于明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0/10/21 10:26:00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5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修改的专利法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专利法修改主要包括三方面的重点内容。一是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对故意侵权行为规定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到五百万元,完善举证责任,完善专利行政保护,新增诚实信用原则,新增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程序有关条款等。二是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包括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新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加强专利转化服务等。三是完善专利授权制度,包括进一步完善外观设计保护相关制度,增加新颖性宽限期的适用情形,完善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等。
我国现行专利法于1985年施行,曾分别于1992年、2000年、2008年进行过三次修正。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起草工作。2018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经国务院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同年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20年6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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