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发明:
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
指对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的实用的新方案。这项专利只适用于产品,不适用于工艺方法。
外观设计:
指对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或它们的结合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的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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