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下载国税局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可以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填写,然后生成打印出来;
用纳税识别号和密码登陆税务网站后,点击申报历史数据查询,再选择纳税申报表,选中增值税申报表点开打印即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附列《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等三个附表。
你登陆网站后,点击申报历史数据查询,再选择纳税申报表,选中增值税申报表点开打印就行
就是进国家税务局网站把纳税识别号和密码输入进去就可以打印到了。
二、怎么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
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资料: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三、国税局可以代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业务,可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2、未办证的自然人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情况除外: (1)销售或者出租其取得不动产,可以再缴纳税款的同时,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增值税发票开完了直接去国税局领吗?
如果是本月核定票量还有余量,首先在开票系统网络上传非征期报税资料,然后清卡后带着金税盘和发票领购薄。发票章。经备案的办税员身份证,到办税大厅办理就可以了。如果本月没有核定票余量的,只能等下月再领购了。如果急用那就得申请办理临时增量了。
五、申请增值税发票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增值税分为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两种;
1、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申请领购。
2、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企业都可申请领购。只要企业在注册地址办公即可向税务局申请领购。
3、申请领购发票的资料为: a、国税证副本; b、国税发票章; c、单位公章;
二、销售方销售确认,购买方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方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可开具;
三、如果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购货方需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但是代开的税率应该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增值税发票面额增大怎样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限购数量申请表》(1份);
2、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对偶然大宗业务申请临时提高最高开票限额的,还需提供有关的货物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南京增值税电子发票用完怎么申请?
1
点击发票使用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发票使用。
2
点击发票领用进入发票使用页面,点击发票领用。
3
点击新增进入领用页面,点击新增。
4
勾选增值税电子发票页面弹出选项,勾选增值税电子发票,输入申领份数。
5
点击提交下拉页面,点击提交,等待审核通过即可领取。
八、增值税发票增额申请怎么写?
申请报告由企业出具,调查报告由税务专管员来写的.写申请报告,你先简要介绍一下企业性质位置经营范围法人代表,主管会计这一企业简历,接下来,你要写明企业增额的原因,无非是企业的销售收入加大,开具发票额满足不了企业的要求,针对这一点重点说明,有些国税业务审理大厅,还要提供购销合同,更有说服力,说明企业目前要开的发票所需要多大版面的发票,最后结语以请示领导审批为盼,你可以围绕这一要点来写申请报告.
九、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临时增量?
纳税人办理发票增量,需将已领购的全部发票开具完成并进行上传,纳税人需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调整领用适用)》、携带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税控设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等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服务大厅办理申请,申请通过后凭相关资料办理发票领购。
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回?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回。
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一张红字发票冲掉它,销货方申请符合条件:
一、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二、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提供材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如属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开票有误的蓝字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已丢失,应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相关联次复印件)(对应蓝字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应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属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提供购货方出具拒收证明,注明发票开错内容以及正确内容。
4、后续操作:销货方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及红字发票在发票验旧环节送税务机关查验。
扩展资料:
根据国税发[2007]18号文的规定: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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