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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3%简易征收如何开专票?

292 2024-03-23 18:23

一、一般纳税人3%简易征收如何开专票?

一般纳税人3%简易征收无法开专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一般纳税人3%简易征收无法开专票。

二、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可以开专票吗?

简易征收一般纳税人可以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但特殊情况除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一)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因此,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六项中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可就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应税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三、简易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专票?

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税务规定,实行简易征收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不得采用进项税抵扣,而要按简易征收税率开的增值税发票(专用,普通的)如实申报并交纳增值税税额,但只要开具了专用发票,税率尽管是简易征收的税率,客户拿了专用发票,照样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

四、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的纳税人可以开17%的税率吗?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所以你选择了简易征收,就不能按一般计税方法开具17%发票。

五、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条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六、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是可以开具11%发票吗?

不可以。 一般纳税人采取简易征收,是按照征收率(一般是3%,特殊5%)征收增值税的,只能按照征收率开具发票,不能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发票。11%就是税率的一种。

七、一般纳税人申请简易征收的条件?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

(2)特定行业一般纳税人销售特定货物;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的特定应税服务

八、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怎么操作?

19年之后简易征收不需要备案,留存资料备查,税务局现在也不会收取纳税人资料。

九、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允许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1、营改增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法能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2、全面实施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可以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清包工;   (2)甲供材;   (3)5月1日以前的老项目。   采用简易计税办法交税的,征收率为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由税务局代开,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   3、根据税法规定,简易征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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