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开批为单位的?
可以。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和我国发票管理办法,都没有对发票中的单位做出具体使用规定。因此,只要能表明或标识清楚货物属性或劳务、服务量的计量单位,都是可以使用的。此外,还可以汇总开具带清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等都要全部填写准确的,不然收票方是无法认证抵扣的,而发票内容里的“单位”可以不用填写的。
认证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就是密码区、还有金额和税额以及开票日期等地;但如果纳税人不对就算是密码区、金额和税额都是对也是无用的。
二、单位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题所述的单位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是国家税法允许的,单位在采购物资、商品时,如果销售方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由购买单位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如,农资采购单位在向农户购买农产品时,国家税法规定,增值税专用销售发票是由采购方代为开具。
三、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没填数量单位行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所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没填数量单位是不可以的。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开成货物一批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成货物一批。但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例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扩展资料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乘以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其计算公式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纳税人支付运输费用,可以根据运费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乘以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其计算公式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费×扣除率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以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0%计算抵扣进项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怎么谋利的?
先说原理。
前面不少答案已经说到,增值税是链条税。从增值税的原理来讲,增值税是难以产生偷逃税,甚至难以被筹划的,因为其中一环少缴税款,必然导致税负被转嫁,这样对于市场交易双方来说难以达成一致,而且从整个链条角度或是从国家角度出发,宏观上也不会产生少缴税款。这是增值税税制设计的优势。
所以,增值税的偷逃税也好,筹划也好,必然是要用到增值税链条中的“断裂带”(姑且这么称呼吧),只有断裂带的存在,虚开、偷逃税、筹划等才能产生。典型的“断裂带”如税率的不一致、部分环节免税的存在——以及在合法途径之外人为暴力地割裂链条。
然后说哪些企业在需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们都知道虚开增值税发票,最终受票企业购买后用于抵扣,以达到少缴增值税税款的目的(当然同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可以少缴所得税款)。这些企业包括无任何真实交易单纯希望偷逃税达到少缴税款目的的、有真实交易存在但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从第三方取得的(当然在2014年39号公告出台后有货交易有了很好的申辩理由)等等,一般对于17%的票来说,购买价格在7%~9%左右,但随着对虚开打击力度的加大,目前已经涨到11%甚至更高了,受票企业可以直接少缴17%+25%的税,其诱惑力非常大。
再说哪些企业在买票。
结合原理,必然想办法寻找或者设计“断裂带”,也就是说,开票企业需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销售给受票企业,同时还不能多缴税款。基本来源包括:
一是冗余票。典型如日用品制造公司(一般纳税人),其最终产品多销售给小卖部、小摊贩甚至自然人(我们称之为“卖市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或是最终消费者来说,他们并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是冗余票产生了。对于开票企业来说,其进项固定情况下,必然需要一定的销项来配比,因此卖票某种程度上是比少计收入偷税更好的选择;
二是纯粹的开票公司。以前商贸企业还有辅导期,还有用票限制,但在当前的背景下,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商贸企业可以直接绕过辅导期,专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以下又是即办项目,一次性领用几十份又不是问题,所以就出现了犯罪分子用收购的身份证开公司后领用一批发票对外虚开后直接走逃的情况。当然,这样的开票公司在商事制度改革前也存在,既对外虚开也接受虚开,其虚开的票源又来自于农产品票、黄金票等(又是典型的“断裂带”)。
最后谈责任。
在当前的手段之下,可以说虚开这样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开票公司方式虚开的,被查到的可能性几乎为百分之百,从行政责任上来说,当初10来个点买的票,最后是需要全部转出加上50%起步(实践中基本一倍起)的罚款再加上滞纳金,还要移送公安,虽然刑法修正案取消了虚开专票的死刑,但主要责任人员仍将在刑法上面临极其严厉的惩罚。
还是那句话,来钱快的办法,都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了,这些心思万万动不得。
以上。
六、小规模企业怎么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你这种情况如果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法开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必需资料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和税务登记证。
但是各地可能会有一些其他要求资料,我们这里要求如果发票金额超过5000元需要合同或对方单位证明,你可以拨打12366咨询相关情况。
七、能给行政单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可以,政府机关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八、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时需要单位哪些信息?
1、纳税识别号;
2、企业具体的经营地址;
3、账户及账号;
4、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国税的税务登记证号必须正确无误,否则是无效的发票,对方是无法认证抵扣的。 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一般还是要尽量能准确,但如这几项填错了对方认证抵扣还是能通过的。 一些小问题,如地址是上海市闵行区,写成上海闵行区;或开户银行信息是中国银行上海闵行支行营业部,写成中行上海闵行支行等这样的问题一般可以忽略的。联系电话更影响不大,发票上有的写业务的电话或财务的都可以。 但开户行账号一般不允许错误,通常为基本户账号。
九、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是“批或套”税务局有规定必须开清单吗?
这个没有规定。
有些东西单位就是这样,不用清单。如果不是同一种货物,建议还是用清单比较好。做账也方便。十、事业单位购入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是否抵扣?
可以。行政事业单位购买设备,由于不需要抵扣税款,一般应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入账即可,如果销货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可以凭依入账的,因为税法未对此做禁止性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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