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发票开票后显示未报送怎么处理?
1、税控设备刚升级时系统很不稳定,税务那边速度总是跟不上,有时开完发票等半天还是报送中,未报送或报送中的发票对方都无法认证通过。
2、如果基本开完发票后立马就显示已报送了,就可以放心关闭开票软件了。如果时间太久估计是税务那边出问题了,也只能等了。如果对方不着急认证就先不用管,直接关闭,系统会自动保存未报送或报送中的发票。
3、第二天打开开票软件时会接着上传的,实在不行就点发票修复也会重新上传的,正常情况很快就会显示已报送。
二、发票显示未报送或报送中该如何报送?
发票显示未报送或报送中的问题原因:可能是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设置不对,或者发票上传服务器压力大不稳定。 解决方案:
1、先核对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点击“系统设置系统参数设置基本参数设置上传设置”,核对“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是否正确设置,地址后的端口号是否加上);
2、如果地址正确但不能上传:可能是由于最近升级用户较多,发票上传服务器处理数量大,影响到处理速度,导致有些用户发票暂时上传不了,可以稍后再试;
3、如果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可致电航天开票软件的客服,会有相关人员解决的,或者软件里面直接有“一键求助”的,安装相关的插件就可以了,然后就有相关的技术人员远程协助重新连上服务器,传送发票;
4、如果着急开票,可以点击“报税处理办税厅抄报”将发票资料抄入金税盘或报税盘中,到税务大厅进行报税处理。 开票注意不要断网,发票数据才能及时上传税务局。
三、增值税发票开票后未报送是什么意思?
1、税控设备刚升级时系统很不稳定,税务那边速度总是跟不上,有时开完发票等半天还是报送中,未报送或报送中的发票对方都无法认证通过。
2、如果基本开完发票后立马就显示已报送了,就可以放心关闭开票软件了。如果时间太久估计是税务那边出问题了,也只能等了。如果对方不着急认证就先不用管,直接关闭,系统会自动保存未报送或报送中的发票。
3、第二天打开开票软件时会接着上传的,实在不行就点发票修复也会重新上传的,正常情况很快就会显示已报送。
四、丢失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后接受处罚,然后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最后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公安报失,接受税务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纳税人丢失发票,大多是由于保管不善。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那么,发票丢失该怎么办呢?丢失“空白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登报申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盗、丢失是否必须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明确,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即: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
六、发票未报送怎么处理?
1、税控设备刚升级时系统很不稳定,税务那边速度总是跟不上,有时开完发票等半天还是报送中,未报送或报送中的发票对方都无法认证通过。2、如果基本开完发票后立马就显示已报送了,就可以放心关闭开票软件了。如果时间太久估计是税务那边出问题了,也只能等了。如果对方不着急认证就先不用管,直接关闭,系统会自动保存未报送或报送中的发票。3、第二天打开开票软件时会接着上传的,实在不行就点发票修复也会重新上传的,正常情况很快就会显示已报送。
七、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后显示未报送什么意思?
在查询发票真伪时,显示“此发票未报送开票信息”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这样,店家开具发票时,发票信息在本地税控机,在每月初上传上月信息到税务系统,所以你这个可能是本月新开出的发票,所以显示“未报送”。我在网上搜了一下,:“开票方还未报送此发票开具信息”,根据增值税发票抄报税的有关规定,该票应在开具的次月征期内抄报税,而该票超期5个月未报送开具信息,可以初步认定该发票为失控发票或其他问题发票。因此,判断这张发票是否有问题,还要看时间具体分析。另,需要补充一点就是...
八、小规模企业怎么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你这种情况如果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法开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必需资料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和税务登记证。
但是各地可能会有一些其他要求资料,我们这里要求如果发票金额超过5000元需要合同或对方单位证明,你可以拨打12366咨询相关情况。
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怎么谋利的?
先说原理。
前面不少答案已经说到,增值税是链条税。从增值税的原理来讲,增值税是难以产生偷逃税,甚至难以被筹划的,因为其中一环少缴税款,必然导致税负被转嫁,这样对于市场交易双方来说难以达成一致,而且从整个链条角度或是从国家角度出发,宏观上也不会产生少缴税款。这是增值税税制设计的优势。
所以,增值税的偷逃税也好,筹划也好,必然是要用到增值税链条中的“断裂带”(姑且这么称呼吧),只有断裂带的存在,虚开、偷逃税、筹划等才能产生。典型的“断裂带”如税率的不一致、部分环节免税的存在——以及在合法途径之外人为暴力地割裂链条。
然后说哪些企业在需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们都知道虚开增值税发票,最终受票企业购买后用于抵扣,以达到少缴增值税税款的目的(当然同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可以少缴所得税款)。这些企业包括无任何真实交易单纯希望偷逃税达到少缴税款目的的、有真实交易存在但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从第三方取得的(当然在2014年39号公告出台后有货交易有了很好的申辩理由)等等,一般对于17%的票来说,购买价格在7%~9%左右,但随着对虚开打击力度的加大,目前已经涨到11%甚至更高了,受票企业可以直接少缴17%+25%的税,其诱惑力非常大。
再说哪些企业在买票。
结合原理,必然想办法寻找或者设计“断裂带”,也就是说,开票企业需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销售给受票企业,同时还不能多缴税款。基本来源包括:
一是冗余票。典型如日用品制造公司(一般纳税人),其最终产品多销售给小卖部、小摊贩甚至自然人(我们称之为“卖市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或是最终消费者来说,他们并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是冗余票产生了。对于开票企业来说,其进项固定情况下,必然需要一定的销项来配比,因此卖票某种程度上是比少计收入偷税更好的选择;
二是纯粹的开票公司。以前商贸企业还有辅导期,还有用票限制,但在当前的背景下,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商贸企业可以直接绕过辅导期,专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以下又是即办项目,一次性领用几十份又不是问题,所以就出现了犯罪分子用收购的身份证开公司后领用一批发票对外虚开后直接走逃的情况。当然,这样的开票公司在商事制度改革前也存在,既对外虚开也接受虚开,其虚开的票源又来自于农产品票、黄金票等(又是典型的“断裂带”)。
最后谈责任。
在当前的手段之下,可以说虚开这样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开票公司方式虚开的,被查到的可能性几乎为百分之百,从行政责任上来说,当初10来个点买的票,最后是需要全部转出加上50%起步(实践中基本一倍起)的罚款再加上滞纳金,还要移送公安,虽然刑法修正案取消了虚开专票的死刑,但主要责任人员仍将在刑法上面临极其严厉的惩罚。
还是那句话,来钱快的办法,都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了,这些心思万万动不得。
以上。
十、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可以作废重开吗?
当月作废发票应符合以下条件(国税发〔2006〕156号):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如果受票方已经将发票认证,并通过的话,发票是不能作废的。只能通过开红字发票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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