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税与增值税两税的税基一样吗?
消费税税基和增值税计税依据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只有委托加工时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以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和辅料价款为计税依据,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委托方提供的主材料价款。
二、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税基中含有增值税对吗?
是对的。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但不是所有商品都要交消费税,所有商品中只有十四个大类要缴纳消费税。所以说如果是这十四大类中的商品就要在计算过消费税的基础上算增值税。十四大类以外的商品的消费税为零,增值税计算的时候不含消费税了。所以说是“可能包含消费税”。
三、2019增值税基本税率是多少?
上海的增值税附加税税率从11%降到6%;深圳从12%降到6%;广州从12%降到6%。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2019年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
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将制造业等行业原有16%增值税税率降为13%,将交通运输、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现行10%税率降为9%,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四、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组价?
组价公式:[12×2000×(1+10%)+1000]÷(1-20%)分母项(1-20%)即(1-消费税税率),就已经把应纳消费税计入组成计税价格当中了。
如果不除以(1-20%),即不含从价征收的消费税价格的增值税:
[12×2000×(1+10%)+1000]×17%=4658元
再加上从价征收的消费税部分的增值税:
6850X17%=1164.50元
应纳增值税:4658+1164.50=5822.50元
结果是相同的。
所以答案没有问题,组价已将从价征收的消费税6850元包括在内。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五、怎么判断增值税和消费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 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六、增值税和消费税如何计算?
一般不使用组价的,就以商品的不含税价格为计税基础。如果使用组价的话:(在无法确定价格时)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另外,如果是实行复合计税的话:组价=【 成本*(1+成本利润率)+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是价内税:我们的销售价格是包括了消费税.而增值税的计算是以销售价格乘以增值税税率就可以得到增值应交的税额。
1、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2、增值税=(成本+利润+消费税)X增值税税率
3、消费税=(成本+利润+消费税)X消费税税率
4、价税分离是指“含税销售额”中增值税与销售额的分离,而消费税包含在价格之中属于“隐性”税种,不需要做价税分离。
七、消费税、增值税的异同?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相同点: 1.两者都是对货物征收。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3.二者都属于流转税。 4.二者都具有转嫁性。 5.消费税纳税人同时是增值税纳税人。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两者范围不同:增值税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特定货物征收。 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者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增值税含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消费税含义: 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八、增值税基本原理和分类方法有哪些?
(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1.购进扣税法(税款抵扣制)
2.“链条式”的征纳税方式
3.价外税与价内税的区别
(二)增值税的分类
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2.收入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
九、营业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关系?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个税种均属于流转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属于平行征收,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和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指劳务具体包括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邮电通信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增值税和营业税几乎涵盖了生产销售,提供劳务的所有领域,征税范围宽。消费税仅对十四种商品征收包括:烟、酒、珠宝首饰、烟花爆竹、成品油、汽车、摩托车、游艇、轮胎、高档手表、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十、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与联系: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
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增值税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4、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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