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农金融政策?
现在的金融政策有,政府出台种粮补贴,鼓励广大农民种植,并按种植面积给予每季定额补助,每年再提高。种植大户的补助力度更加大,还给予种植上农机购买优惠。
二、东营银行涉农金融产品?
东营银行把发展涉农金融业务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践普惠金融的着力点,扎根农村市场,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以助农取款服务点为服务平台,通过与各级政府、村组织积极对接,根据当地县域农业发展特色,打造以创业担保贷款为主打产品的融资方案,切实做好涉农金融服务。今年,针对利津县肉羊养殖的优势以及种植户春耕备播融资需求情况,东营银行小企业专营中心深入田间地头,走进每家每户,通过推介会的形式为村民送去创业担保贷款等特色惠民产品,打通金融服务通向农村的“最后一公里”。
三、金融如何加大涉农领域资金扶持?
普惠金融创新出更多的利用互联网的服务方式;在促进乡村信息化基础上,创新更多地基于产业生态圈、产业金融生态圈的打造,通过产业链金融服务来实现;构建绿色的金融服务畅通渠道;银行与保险、期货联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乡村振兴项目融资中PPP模式发挥主要作用。
四、非金融企业利息收入怎么开具发票?
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五、金融服务利息收入不得抵扣的项目?
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吸收存款支出的利息不能差额扣除或抵扣进项税额。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支付同业往来的利息支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以及用于交际应酬的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六、非金融企业间利息收入如何记账?
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根据国家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企业间因为资金充裕,将自己的资金进行外借时,按照企业之间的协议,到时收入外借资金的利息收入时,按照外借资金利息收入的会计核算的规定,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但是如果企业有银行贷款时,可以用以抵扣银行贷款利息的。
七、贷款利息收入属于金融服务哪一类?
贷款利息收入,属于“金融服务”中“贷款服务”,按贷款服务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八、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税?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税。
向关联企业借款,并取得利息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
但是,纳税人将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或者自行及其他方式将资金贷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以取得的利息收入的6%(小规模纳税人3%)交纳增值税。
九、金融机构的利息收入如何加计算增值税?
销项税:银行的收入是含税的,所以要用不含税的金额乘以税率,所以银行应缴纳的销项税=(5000+3000)/1.06*0.06=452.83万元 进项税:因为取得的进项50万元是免税项目,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进项税额=(200-50)*0.17=25.5万元 所以应缴增值税=452.83-25.5=427.33万元
十、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否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规定:
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同业借款。
同业借款,是指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此条款所称“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农村信用社之间以及在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列示的业务范围中有反映为“向金融机构借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同业代付。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
(四)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
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等金融商品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等金融商品的交易行为。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