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未竣工如何办理结算?
不能。 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预算竣工做完后才能财务工程决算。收入都没确定是无法做财务工程决算报告的。 处理办法:敦促技术部门做竣工图,敦促预算部门及时与甲方做竣工决算。两者完成后,财务部门做财务竣工决算。 没有采用招投标的工程竣工结算时审计时更要仔细、认真对待,他的审计工作量远远大于已经招投标工程,审计时特别要注意一下几点:
1,逐条地分析工程承包合同的严密性,合规合法性,检查有没有重要的项目一笔带过、而非重要的事情反复论述,避重选轻情况、阉人耳目过关,相关人员从中取利;
2,侧重了解相关人员该工程没有采取招投标的原因,将疑点逐条分析;
3,收集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逐条计算工程量,同时与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书相比较,检查两者在工程量的差异;
4,检查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套用的定额是否合规,有没有就高不就低的现象5,检查施工单位的结算书的取费标准、材料价差是否合规;
二、竣工开始缴房产税,还是使用后开始缴房产税?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由此看出,既不是竣工开始,也不是使用后开始。应根据房屋的不同来源和用途区别对待。三、竣工结算和竣工结算区别?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
一、 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
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等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二、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应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
三、二者的目标不同
竣工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竣工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的依据,是反应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竣工决算要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投资效果。
四、房屋未竣工结算如何预提成本?
1.完工年度未入账会计成本的计提
如果工程未办理竣工结算,根据合同或预算进行成本计提;
如果工程已办理竣工结算,根据工程结算单进行成本计提。
借:开发成本
贷:应付账款/合同负债
2.完工年度成本的结转
企业已经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应及时进行成本结转。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3.完工年度计税成本的计提
国税发2009 31号文规定︰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三)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案例分析】
未来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京华家园项目,2019年12月完工,该项目出包工程合同总金额20,000万元,尚未与承包商结算完毕,没有取得全额发票。
截至完工时点,入账成本19,000万元,包括出包工程成本15,000万元,土地成本3,000万元,前期工程费60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400万元。
为准确核算结转成本,预提成本6,000万元,包括出包工程成本5,000万元,尚未建造公共配套设施成本900万元,应交未交报批报建费用1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已在售房合同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且只服务于京华家园项目。
该项目为高层住宅,可售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已销售15,000平方米。
(1)会计核算
a.计提出包工程成本
借:开发成本-京华家园-建筑安装成本 50,000,000
贷:应付账款 50,000,000
b.计提尚未建造公共配套设施成本
借:开发成本-京华家园-公共配套设施费 9,000,000
贷∶应付账款 9,000,000
c.计提应交未交报批报建费用
借:开发成本-京华家园-前期工程费 1,000,000
贷:应付账款1,000,000
d.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
借:开发产品-京华家园-高层住宅 250,000,000
贷:开发成本-京华家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30,000,000
-前期工程费 7,000,000
-建筑安装成本 200,000,000
-公共配套设施费 9,000,000
-开发间接费用 4,000,000
e.结转已售开发产品成本
单位面积成本=250,000,000/25,000=10,000元/平方米
已售开发产品成本=10,000*15,000=15,00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京华家园-高层住宅 150,000,000
贷:开发产品-京华家园-高层住宅 150,000,000
(2)税务处理
a.假定京华家园项目入账成本已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符合税前扣除的条件;
b.根据税法规定,可预提出包工程款20,000*10%=2,000万元;
c.根据税法规定,可预提公共配套设施成本900万元;
d.根据税法规定,可预提报批报建费用100万元。
京华家园项目迁税成本19,000+2,000+900+100=22,000万元
已售开发产品税前可扣除成本=22,000/25,0O0*15,000=13,200万元
税会处理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15,000-13,200=1,800万元(即纳税调增1,800万元)
五、未使用的房产要交房产税吗?
对闲置房屋免征房产税的只有以下几种情况:
1.损坏不堪或者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
2.因房屋大修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纳税人申报时自行扣除,并作说明。并且在大修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查证。
3.其他地方规定可以减免的情况。非以上情况的闲置经营性房屋,照章征收房产税。
六、竣工结算的结算编制?
竣工结算的编制单位是施工单位。是最后向建设单位要钱结账用的。
竣工决算的编制单位是建设单位 是建设单位。自己整理自己工程费用多少,以便计入单位资产。
工程结算一般应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
开发项目的竣工决算是以竣工结算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它是在整个开发项目竣工结算的基础上,加上从筹建开始到工程全部竣工发生的其他工程费用支出。扩展资料在工程进度款结算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的各种设计变更资料和修改图纸,以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核定单、索赔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调整计算,最后汇总为竣工结算造价。
竣工结算是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在原合同造价的基础上,将有增减变化的内容,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方法与规定,对原合同造价进行相应的调整,编制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并作为最终结算工程价款的经济文件。
七、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区别?
竣工结算是与施工单位的结算,主要是核定工程量、价,主要目标是核实应支付施工单位的款项。总的来说,竣工结算是算价钱的,该部分是实际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竣工决算是财务上确定、核实工程形成资产金额的。
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
八、竣工结算价和竣工结算款的区别?
它们的区别在于:竣工结算价是合同总价款,而竣工结算款则是除质保金以外的剩余工程款。
竣工结算价是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而竣工结算款则是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九、什么是竣工结算?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按验收阶段编制的决算报告,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单位,综合反映项目从筹建开始到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结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竣工决算由"竣工结算报表"和"竣工情况说明书"两部分组成.
十、竣工结算总额公式?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总额=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保修金
竣工结算最终付款=竣工结算工程价款总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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