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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补贴是按照房租金额标准?

249 2023-12-12 07:08

一、租房补贴是按照房租金额标准?

租房补贴是根据你的个人收入,与租房价格国家照顾的一种做法。

二、转租租金增值怎么交房产税?

转租房产税征收

房产税从租计征,从开始租赁的月份的下个月开始计税到年底,按照租金的12%交税,没有土地租赁面积的地按照实际租赁房屋面的2倍计算土地使税,计税期间同房产税,每平米多少钱到地税管理科去查或者问专管员。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单位和个人出租房产的,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按照取得的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明确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房产所有人,而转租人对于转租房产不具有所有权,仅有使用权,所以转租行为不应征收房产税。

转租会计处理

各方的会计处理视两种租约的性质而定。

(1)原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若原承租人将租赁资产转给第三方,原出租人和原承租人之间的租约仍属有效,转租对原出租人的会计毫无影响,其原有会计处理不变。

(2)新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新承租人和原出租人及原租约无任何直接联系,应根据和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所订租约规定的条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3)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转租赁的会计处理,对原承租人而言,较其他两方复杂。原承租人究竟应当如何归类处理转租业务,取决于原租约和新租约所具备的条件

转租租约规定

租赁届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而用包含有承租人以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原承租人可以任何方式转移该资产。至于转租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则由新租约的特点决定,可根据一定的标准加以归类,然后或作经营租赁处理。或作销售式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处理。

若原租约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但符合融资租赁应具备的其他两个条件:租赁期长于或等于租赁资产预计经济寿命的75%;或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高于或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原承租人也可以经营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和销售式融资租赁等方式转租新租约不可包含所有权将转移、或允许承租在租期届满时以名义价款购入租赁资产的条款。

若原租约属经营租赁性质,转租也只能是经营租赁。无论在哪种租赁方式下,原租赁下尚未摊销的租赁资产余额,一般应作为新租赁的租赁资产的成本处理。

三、企业自有的写字楼用于对外出租,房产税按照租金12%,一年缴纳两次,请问缴纳房产税账务如何处理?

什么是房产税?哪些人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房产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房产税法的基本规范,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 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

征收房产税有利于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也有利于加强房产管理。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 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其中: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 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所谓产权出典,是指产权所有人将房屋、生产资料 等的产权,在一定期限内典当给他人使用,而取得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这种业务大多 发生于出典人急需用款,但又想保留产权回赎权的情况。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一定的典 价之后,在质典期内即获抵押物品的支配权,并可转典。产权的典价一般要低于卖价。 出典人在规定期间内须归还典价的本金和利息,方可赎回出典房屋等的产权。由于在房 屋出典期间,产权所有人已无权支配房屋,因此,税法规定由对房屋具有支配权的承典 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所谓租典纠纷,是指产权所有人在房产出典和租赁关系上,与承典人、租赁人发生各种争议,特别是权利和义务的争议悬而未决的。此外还有一些产权归属不清的问题, 也都属于租典纠纷。对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房产,规定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征收管理,保证房产税及时入库。

4.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 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范围

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 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房 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 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具体规定如下:

1.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

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 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批准。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主要是因为农村的房屋,除农副业生产用房外,大部分是农民居住用房。对农村房屋不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繁荣 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哪些人可以不用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是根据国家政策需要和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制定的。由于房产税属地方税,因此给予地方一定的减免权限,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地处理问题。

目前,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上述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 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上述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 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等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需要注意的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 应征收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 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主要是指居民住房,不分面积多少,一律免征房产税。

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暂免征收房产税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是指按照 公有住房管理或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单位自有住房。

7.为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对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 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政策。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10.自2004年7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11.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办公室、食堂、 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无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 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后,施工企 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低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 依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12.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1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1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

15.为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对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事 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18年12月 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5年房 产税。

16.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 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17.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8.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用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9.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H,对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从事大型民 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浆发动机研制项目自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 免征房产税。

20.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 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房产税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 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租金收入是按照简易征收方法计税吗?

房租增值税简易5%是按租金收入的不含税金额计算的。应交增值税=租金(含税)/(1+5%)*5%

五、有一自建办公楼,之前是对外出租,按租金12%缴纳房产税,现由于各种原因不租赁了,还需缴纳房产税吗?

需要申报缴纳房产税,按照从价计征来缴纳,税率1.2%。

《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六、租写字楼或者厂房是按每天每平米租金算还是按照每月每平米租金算?

租写字楼或者厂房一般都是按每月每平米租金来算的。物业费用也是每月另外再收的,不包含在租金里面的。

七、房屋租金收入缴纳增值税还需缴纳房产税吗?

2016年4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明确了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租金收入(Rental income),是指租赁经营国有资产的承担人按租赁合同规定向国家缴纳的租金。

租金是承担人在有偿使用和支配国有资产过程中创造的利润的一部分。

租金的多少是根据国有资产价值量的大小、使用效益高低、市场供求状况及市场利率等因素决定的。

从经济性质上讲,租金仍是企业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

八、房产税问题:房产出租预收租金如何缴纳房产?

一次性预收取的房屋租金收入,不能按照租赁期分摊缴纳房产税,更不能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只能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一次性的全额的按照12%缴纳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九、房产税征期,房产税的征收期限是多久?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扩展资料: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税

十、面积50平方,月租金800!请问房产税要交多少?

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型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到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征收4%到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产税;家庭仅有的一套住宅,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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