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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属于非标业务吗?

131 2024-03-12 02:52

一、融资租赁属于非标业务吗?

融资租赁属于非标业务。

融资租赁(FinancialLeasing)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二、委托融资租赁是融资租赁吗?

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融资租赁,是融资租赁。

三、请问融资租赁业务岗好做吗?

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岗还是能学到很多东西的,我从16年就进入仲利做业务,刚来的时候,就开每天给客户打电话。一段时间后,觉得很枯燥,但慢慢的有客户愿意跟我聊的话,我还是挺有成就感的。

可能是运气好吧,第一个月我就成交了一个快500万的大案子,当时真的是很激动,满满的热情准备大干一场。可是后面就马上遇到瓶颈了,好像后来接连2个月都没有起租,那时都有点灰心丧气想离职,我的组长和我说,他之前也遇到多次连续挂零,绝大多数人可能都会遇到我这种情况,尽力去做就行了。

后来我也就慢慢坚持了下来,直到现在也积累了些客户资源,也有客户时不时会给我介绍一些资源。反正我觉得做什么事,坚持很重要,坚持下去,一步一脚印就会有收获的。所以如果你是想从事这个行业的话,还是挺推荐你来尝试下。

四、融资租赁属于表外业务吗?

融资租赁属于表内业务。

表内业务指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栏目可以揭示的业务;例如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

表外业务是指资产负债表不能揭示的业务,例如保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因此,融资租赁业务属于表内业务。

五、普通的融资租赁业务是指直接租赁?

分为直租(以租代购)和回租(金融信贷),但是融资租赁的专业就是直租。

六、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成功,如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1】企业向***中心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

【2】***中心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

【3】***中心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

【4】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企业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

【5】经金融租赁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撤销,项目资料退回企业。

【6】融资租、赁项目经金融租赁公司审批通过的,相关各方应签订合同

【7】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

【8】承租方在交付保证金、服务费、保函费及设备发票后,金融租赁公司开始投放资金。

【9】***中心监管项目运行情况,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10】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以低价回购。

七、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做贷款业务吗?

不可以,融资租赁公司没有贷款资格,做了是违法的。

八、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做保理业务吗?

1、可以,其实这就是银行所说的租赁保理业务。

2、银行作为保理商,根据与租赁公司签订的保理合同约定,租赁公司将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银行,银行支付租赁公司一定比例的融资款项,并作为租金债权受让人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3、一般租赁公司在起租时,会与承租人签订应收债权确认,作为保理凭据。

九、转租赁式融资租赁业务流程?

转租赁(Sub lease),是一种特殊的租赁模式,它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所租入的资产再转租给第三方的业务行为。在转租赁业务模式中,前一环节的承租人同时也是后一环节的出租人,通常称之为转租人。

转租人是个双重角色,它将从别的出租人那里租来的设备转租给第三方,其目的有两个:一是利用第一出租人的资金赚取租金差价(必然目的),二是利用第一出租人对某些特殊设备的购买资质来采购其原本不能直接购买的设备(可能目的)。

在这一租赁模式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从租赁交易的实质来看,转租赁业务既可以是直租式的,也可以是售后回租式的。

若是直租式的转租赁业务,则往往会涉及四方当事人: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或转租人),第二承租人(或称“最终承租人”)以及设备供应商。至少涉及三份主合同:设备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及转租赁合同。

若是售后回租式的,则通常会涉及三方当事人: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或转租人)、第二承租人(或称“最终承租人”)。也会涉及三份主合同:设备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及转租赁合同。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们可以将转租赁业务理解为两个直租业务或者两后回租业务的叠加。

在实务中,转租赁业务多为直租式的,售后回租式的业务相对较为少见。因此,主要以直租式转租赁业务为例,来讲解转租赁业务模式的操作原理。

如前所述,转租人之所以要发起直租式的转租赁业务,要么是因为转租人资金实力有限,无法承担设备的价款;要么是对于最终承租人所需要的某些特种设备,转租人不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于是就通过具有相关资质的第出租人购买,租入后再将其转租给最终承租人。

直租式转租赁合同中通常会规定,第一承租人(转租人)将租赁设备转租后,仍有按期向第一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而不论其能否按期从第二承租人那里收到租金。

此外,第一承租人有权将租赁设备进行转租赁这一情况,必须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而且,即使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第一承租人有权开展转租赁业务,在其将设备转租赁给第三方之前,也必须先行取得第一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这是因为,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第一出租人。

直租式的转租赁业务,在设备交付环节可能会有两种情况:一是供货商将设备交付给第一承租人,并与第一承租人签订售后服务协议,然后第一承租人再将设备转交给第二承租人,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二是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付给第二承租人,并与第二承租人签订售后服务协议,这种情况较为多见,是直租式转租赁业务的主流形式。

直租式的转租赁业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甲租赁公司与乙租赁公司分别以第一出租人和第一承租人的身份,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同时,甲租赁公司按照乙租赁公司或最终承租人对设备的相关要求,与设备供货商签订《设备买卖合同》;

(二)第一承租人乙租赁公司再以第二出租人的身份将设备出租给最终承租人(第二承租人)使用,并与最终承租人签订《转租赁合同》;

(三)最终承租人向第一承租人支付期初款项,同时,第一承租向第一出租人支付期初款项;

(四)第一出租人向设备供货商支付设备款;

(五)供货商在收到第一承租人支付的货款后,按照约定向第一承租人或最终承租人交付设备,并按照行业通用做法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六)最终承租人向第一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第一承租人向第一出租人按期支付租金(且不论第一承租人能否按期收到最终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七)租赁期满后,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设备。

转租赁业务的操作步骤尽管用文字描述起来比较繁琐,但其实在实务操作中,里面的很多环节都是同时完成的,并没有严格的时点上的区分。例如,支付租金环节,第一承租人完全可以在收到最终承租人支付租金之前,就向第一出租人支付租金。而事实上,即使最终承租人没有按时向第一承租人支付租金,第一承租人也必须按时向第一出租人支付租金。因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这是两个互相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十、融资租赁业务员如何跑业务?

业务部寻找有融资租赁意向的客户进行洽谈、接触、介绍我司的业务,了解潜在客户的融资需求,并接受客户向我司提出的融资租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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