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纳税人达到起征点怎么交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未达到起征点会计处理是:
1、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月底结转免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 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个税起征点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
三、小规模纳税人交税有起征点吗?
小规模纳税人有起征点 原来增值税条例规定:增值税的起征点适用于个人,但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起征点。也就是说,起征点是适用于个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适用于单位中的小规模纳税人。 从今年8月1日起,有新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20000元的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今年8月1日起,单位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起征点了。 综上,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有起征点。
四、2023小规模未达到起征点怎么申报?
如果您的个体户年报出现异常,您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在工商局官网的年检申报页面进行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进行年报公示后,可以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信用修复,提交资料申请解除经营异常名单。
如果您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五、小规模纳税人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个季度申报一次,季度不超过9万元免税
六、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加普票未达到起征点可以免税吗?
2020年度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按季纳税,季销量额未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如果贵单位符合以上标准免税。
七、营改增后未达到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怎样填写申报表?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未达到起征点,那么附加费之类的费用申报表填零申报。
2、增值税未达起征点免税也要申报,填报数据不用交税款,而文化事业费随同免交要申报但不填数据。
3、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七、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八、小规模纳税人未达到起征点,还应交个人所得税吗?
未达起征点是季度不超过三十万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
九、小规模纳税人达到多少升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在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升级一般纳税人: 1、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局就会强制要求该申请成为一般人。
2、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的工业,需要当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的下个月强行转为一般纳税人。3、自愿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十、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达到起征点需要交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达起征点不需要交税!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一、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1、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4号规定,2016年8月1日起,在试点地区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份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1万元;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全面开展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自2016年11月4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2、鉴证咨询服务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鉴证咨询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自行开具;
3、建筑服务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4、工业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所谓工业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大类代码为06-46的生产加工型企业。
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租赁和商务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所谓商务服务包括组织管理服务、综合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业、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旅行社及相关服务、包装服务、办公服务、翻译服务、信用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商业保理活动及其他代理服务。
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其中其他服务业包括清洁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其他如专业清洗人员为企业的机器、办公设备的清洗活动,以及为居民的日用品、器具及设备的清洗活动,包括清扫、消毒等服务及未列明的其他服务。
9、其他可自开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转登记纳税人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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