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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货运经营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26 2023-11-29 16:25

一、从事货运经营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从事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什么?

从事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两名执业药师,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法人必须为大专以上学历,有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各一人,并持GSP上岗证,业务人员需持购销员证,仓库500平方米,其中冷库不小于3平方米,阴凉库不少于110平方米,有必要的养护室仪器,包括成药和中药养护仪器。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三、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什么?

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五、纳税人临时到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什么?

纳税人临时到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天。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申请纳税人因经营需要需到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在到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综合业务窗口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四)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七、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有以下条件,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八、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生产条件?

国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关人员培训考核、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环境、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工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有几项?

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详见《安全生产法》规定: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十、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餐饮服务经营应当依法取得什么证件?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餐饮服务经营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应依据本法。

2.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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