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2019年个人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
提取条件、资料及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基本资料: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公积金提取除提交以上基本资料外,还将根据提取的不同条件与情形,划分如下 (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购买自住房相关资料:
1、已办房产证 :
①《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②购买本市一手房的提供《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购买本市二手房或外市住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未办房产证: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②本市购房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外市购房的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建造自住房相关资料:
1、房屋在建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房屋已建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翻建自住房相关资料:《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大修自住房相关资料:《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退休提取相关资料:离、退休证(或离退休通知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相关资料: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
工作调离本市相关资料: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或调动介绍信原件。
户口迁出本市提取相关资料: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原件。
出境定居提取相关资料:安机关批准单程出境的证明或其他相关的出境定居证明文件原件。
外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合同提取相关资料: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则无需提供此项)
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提取相关资料:就业失业登记证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相关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 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原件。
偿还购房还贷本息: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
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 该套住房报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所有借款人 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提取资料:
1、本市户口已婚职工出示结婚证,未婚职工出示户口薄或户口登记卡(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项);
2、家庭收入证明原件(本市已婚职工家庭收入包括夫妻双方收入,由职工的工作单位出具,没有工作的需出示未就业证明;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 项);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房租发票原件(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含二维防伪码的电子发票)。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提取资料:
1、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2、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结婚证原件(已婚的需提供此项);
5、继承、遗赠公证书原件;
6、继承人、受遗赠人名下在本市建设银行开设的活期账号。
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取相关资料:
【首次提取】
1、突发事件当事人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因重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费用凭证;
5、重大事故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多次提取】
1、突发事件当事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因重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费用凭证;
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相关资料: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多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
2、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及流程
方式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 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申请人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办理申请即可。
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
一、在东莞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离职后可以不可以提取公积金?是不是可以全部取出来?需要哪些资料?如何提取?
【答】可以全部提取的。 单位和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在销户时可全部提取,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公积金网点办理,无需经过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所需资料: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二、陈先生打算去澳大利亚定居了,请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需要哪些资料?
【答】是可以的。提取时须提供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公安机关批准单程出境的证明或其他相关的出境定居证明 文件原件即可。
三、本人东莞三联村的,现在打算自建住房,请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按照规定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都可以提取东莞住房公积金。
广州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
一、邵阳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邵阳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支付自住房房租费超出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四)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3年以上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出国、出境定居的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调出本省的。
职工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次,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职工装修、装饰、中修、小修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邵阳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2十五条 市核心和管理部应在服务大厅内公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资料和办理流程,还应通过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第2十六条 市核心和管理部应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要及时办理提取支付手续;不予提取的,要告知原因,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
第2十七条 缴存人对市核心或管理部不予提取的审批意见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市核心或管理部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2十八条 提取程序。
(一)申请。职工持提取证明文本、资料和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向市核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
(二)受理和审批。市核心或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取款。经审查后批准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银行存折和市核心或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条》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受委托银行应按照市核心或管理部批准的提取金额将资金转账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或住房公积金银行卡)、住房贷款还款账户内。
第2十九条 市核心和管理部应根据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规定,对职工申请提取的资金额度进行审核,对职工提交的证明资料认真审核和鉴别。申请表要填写完整、准确,鉴章齐全、清晰。居民身份证可通过公安部门公民信息系统核实;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等可通过房产部门信息系统核实;个人信用和银行住房贷款应通过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核实;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申请,还应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为方便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非销户提取时,提取证明资料经审核属实的,可免去缴存人单位审核过程。
第三十条 市核心和管理部应明确提取业务经办人和审批(审核)人,对资金提取安全负责。
第三十一条 市核心和管理部应逐笔收存申请审批表和支付凭证,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在业务信息系统中记载相应提取信息,并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收存相关证明资料。收存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应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鉴章。
第三十二条 市核心和管理部应指定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提取相关资料。提取资料的归档保管,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通知》提出,将简化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件,租住商品住房,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提取。《通知》还提出,将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
2、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
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五、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六、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七、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行为时间在规定期限以内的;
八、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行为时间在规定期限以内的;
九、本人和配偶名下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不超过规定面积范围的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
十、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职工,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就业的;
十一、纳入住房公积金托管户管理的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就业的;
十二、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十三、因意外事故,并经有关部门鉴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2019年福建医保新政策?
一、普通门诊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个人负担部分)800元/人,支付比例50%。就医范围限在我市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大学生就医范围扩大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二、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分为特殊慢性病、普通慢性病和其他病种。门诊特殊病种(含多个病种)起付标准为400元,其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接受门诊特殊病种治疗不设起付标准,治疗费用不累计起付标准。门诊特殊病种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待遇详见附件。门诊特殊病种的用药和诊疗项目可支付范围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住院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如下:
(1)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医疗费用,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结算,不设起付标准。
四、大病保险待遇
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解决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部分,保额20万元,赔付比例50%。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全市统筹,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商业保险承办机构及待遇,大病保险招标工作由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具体负责。
五、生育医疗费待遇
(一)病理性分娩:指参保对象住院分娩期间有以下合并症或并发症的,执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1、高血压疾病(伴先兆子痫、子痫)2、糖尿病(限需胰岛素治疗)3、心脏疾病4、肝损伤(限急性病毒性肝炎、急性脂肪肝、Hellp综合征、药物性肝脏损害等)5、产后大出血(24小时内超过500ml)6、羊水栓塞7、血小板减少症8、系统性红斑狼疮9、子宫肌瘤剔除术10、卵巢囊肿剔除术11、急性胰腺炎手术治疗12、急性阑尾炎手术治疗13、急性胆囊炎(结石)手术治疗14、输尿管结石手术治疗15、子宫破裂16、软产道裂伤(限子宫颈裂伤、Ⅲ度会阴阴道裂伤)17、慢性肾炎18、急性肾盂肾炎19、甲亢20、活动性肺结核21、传染性疾病22、产褥感染、产褥中暑23、分娩住院期间并发的休克、昏迷、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脑血管意外、肺栓塞、心力衰竭、肝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其它急危重症。
(二)正常分娩(含正常产、剖宫产):指除以上病理性外分娩的参保对象,符合我省和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给予一次性定额报销800元/人。
2019年福州医疗保险报销方法
自动报销: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刷卡办理,可实现一站式结算。
手工报销:
1、医保中心各管理部办理:2个工作日窗口初审材料,10个工作日后台复核并将费用清单相关内容手工录入系统,8个工作日财务审核并将结算款转入参保人员指定银行账户。
2、下沉社区平台办理:社区工作人员当场将材料上传系统,医保管理部工作人员3个工作日内审查图片,在系统上反馈信息。收到参保人员办理材料后10个工作日将结算款转入参保人员指定银行账户。
三、2019年太原低保新政策?
太原市每年低保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太原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逐年增长,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进行相应的提高。此次提标,在城市低保方面,太原市六城区、清徐和古交城市低保标准统一增加50元,阳曲、娄烦城市低保标准增加80元。调整后10个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均为650元/月。在农村低保方面,六城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元,调整后标准达到每月650元;清徐、古交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元,阳曲、娄烦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0元,调整后三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达到530元/月,年标准6360元。
此次低保提标工作自2019年1月1日执行。具体分两步走:一是对2019年1—6月近6万人的低保户,在6月底之前进行补发,通过银行存折(卡)足额发放到户。二是第三季度按提标后新的标准进行审核审批。
四、2019年太原医保新政策?
1、大病医保起付标准暂定1万元
居民大病医保新政明确,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患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经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后,累计超过居民大病医保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报销限额以内合规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由大病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
居民大病医保起付标准暂定为1万元,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包括医疗年度内二次补偿金额。
医疗年度内首次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后,再次及多次住院的,居民大病医保起付线为零。
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5万元以上至10万元、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30万元以上的部分,分别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按55%、65%、75%、80%、85%的比例给予报销。
同时还可以进行二次补偿:住院医疗费用由居民大病医保按规定报销后,合规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再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
另外,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往太原以外就医的,居民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在上述规定报销标准基础上降低5%。
2、36种门诊慢性病纳入报销范围
太原市此次新政,还将36种门诊慢性病(其中28种定额病种、8种特定病种)纳入居民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
36种门诊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不计入居民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报销待遇水平按此执行:居民基本医保最高封顶线以上部分,由居民大病医保报销门诊慢性病患者费用。
28种定额门诊慢性病病种为:肝硬化、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肾功能不全、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情感性精神障碍、青光眼、冠心病合并急性心梗(冠脉搭桥术)或冠心病合并急性心梗(合并心功能)或冠心病合并急性心梗(支架植入术)、冠心病未行支架术或搭桥术、糖尿病合并肾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合并心脏病、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干燥综合征、活动性结核、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高血压III级极高危(肾功能衰竭)或高血压III级极高危(心功能不全)、帕金森病或帕金森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风湿性心脏病、重度精神分裂症、脑血管后遗症致神经功能损伤、癫痫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股骨头坏死。
8种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为:门诊血液透析、肿瘤放射性治疗、恶性肿瘤化疗、脏器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肺源性心脏病、慢性白血病、血友病、丙型肝炎(一年治疗期)。
此外,太原市此次还把苯丙酮尿症患者在门诊特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五、2019年农村医保新政策?
国家每年都会根据农村医疗情况适当调整农村医疗保险政策,近些年随着农村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改革,医疗保险的费用也从原先的几十元逐步涨至二百多元。不过虽然医疗保险的缴费上涨,但农民朋友享受到的看病报销待遇也得到提高,在2019年农民朋友可以享受到这三大看病补偿。
一、住院报销补偿
住院报销补偿,是农民朋友遇到最多的一项,随着农村医疗保险改革之后,住院报销比例也得到显著的提高,农民朋友看病花费也将会更少,主要报销补偿主要包括:药费、各项检查费用、手术费用等,报销比例也根据医院的层级不同,有着一定的差别,其中乡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以及医院报销30%,除此之外,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在卫生院住院还能够获得每天10元的治疗费和护理费补偿!
二、大病报销补偿
大病补偿是农村医疗保险中最为重要的一项,随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之后,各地农村都纷纷出台了新政策,将更多的重大疾病纳入到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而农民朋友在患有重大疾病之后,不仅可以获得新农合的报销,同时还能够获得大病医疗保险真诚补偿,最高可以获得20万元的补偿!
三、门诊补偿
许多农民朋友都觉得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只有住院才能够报销,其实不然,门诊费用依然能够进行报销,不过门诊报销也有着一定的起付标准,需要达到这个起付标准之后才能够进行报销,而不同的看病医院起付标准,乡镇医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为90%;县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85%。
六、2019医保卡新政策?
2019年起医保新规:医保卡停用,超过6个月未激活新卡将被限制,医保新规也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了调整,而且不少取消医保卡。只是用新发送的社保卡代替医保卡。以后的社保卡,有了更多的功能。实现了一卡多用,可以说是更加方便了。但要注意的是,拿到新的社保卡,要记得去激活。不然是没有办法正常使用了,现在社保卡里是有两个账户,一个是医保账户,而另一个是金融账户,都要经过激活。才不会影响到医保的正常报销。
对于新的社保卡的激活时间,也是做出了规定。在拿到卡后,要在6个月后进行激活。有不少人看到时间这么长,也就不急着激活。社保卡直接放在一边,等到想起来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6个月。等到了这个时间,激活社保卡是比较麻烦的。而且这个时候,通常是需要用到社保卡的,反而耽误了时间。到时很有可能是急着报销,但因为社保卡没有激活。只能干着急,增添了不少麻烦。
七、2019年浙江医保新政策?
1、政策规定: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
2、医疗保险要求: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八、2019年东莞社保新政策?
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14958元、下限2408元;
2、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8% ;
3、地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不用缴费。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2380.2元;
2、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部分和门诊部分,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75%,个人不用缴费;门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
3、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不用缴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九、2019年上海社保新政策?
按照国家要求,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以此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从2019年5月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按24633元/月和4927元/月执行。
社保缴费比例公司个人合计养老保险16%8%24%医疗保险9.50%2.00%11.50%失业保险0.50%0.50%1.00%工伤保险0.16%-1.52%/0.16%生育保险1.00%/1.00%合计27.16%10.50%37.66%
十、2019年淄博医保新政策?
2019年淄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019年淄博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在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住院医疗待遇:
城乡居民在本年度首次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城乡居民按照220元标准缴费的,: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700元;按照100元标准缴费的,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学生和儿童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的,取消起付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指定优惠就医医院住院的,取消起付线。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 85% ,其他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75%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70%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55% 。按照150元标准缴费的,报销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经确认患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等规定慢性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0元, 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实行二次补助办法,初次补助比例为30%。按照150元标准缴费的,初次补助比例为25%。二次补助比例视基金结余情况而定。
参保人市外就医的,应履行相关转诊就医手续。经指定转诊医院同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先由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医疗费用的15%,到市外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先由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医疗费用的30%,个人负担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余额部分,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职工医疗保险
一、参保人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市、区县医保处按照医保“三个目录”规定进行审核,扣除自费、部分自费医疗收费项目后,进入报销程序。
二、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设置起付线。城镇职工本年度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对应减半,第三次取消起付线。
三、参保人转诊到非联网协议医院住院的,需首先个人负担住院费用的10%;转诊到非协议医院住院的,需首先个人负担住院费用的20%,再按市内就医住院的办法报销;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先由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费用的30%,个人负担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余额部分,按有关规定报销;长期居住在外地的,办理异地登记手续后,在所选异地定点医院住院的,无需负担转诊费用。
四、经市、区县医保处审核扣除自费项目和部分自费项目后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下表比例由医保基金支付。
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表
备注:自费项目如下:
1、山东省及淄博市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
2、服务项目类:
挂号费、就诊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等特需医疗服务、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保温箱费、陪护费、护工费、膳食费、洗理费、煎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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