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决定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取消认证的背景是什么?将会给纳税人带来哪些便利?取消认证后税务部门如何加强后续管理防范税收风险?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就上述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将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等要素,经过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打印在发票上。认证时,税务机关利用扫描仪采集发票上的密文和明文图像,或由纳税人自行采集发票电子信息传送至税务机关,通过认证系统对密文解密还原,再与发票明文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认证。
发票认证是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发票稽核比对、异常发票核查以及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在推行“以票控税”、加强税收征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识别专用发票信息真伪。发票是纳税人开展经营活动的主要记录凭证,承载着商业活动的基本信息。经过专用发票认证,税务部门通过信息比对可以有效识别假发票,防范和打击专用发票违法犯罪。
二是采集纳税人用于申报抵扣税款或出口退税的专用发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可以抵扣税款,具有金钱符号的性质。很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倒卖、虚开专用发票,导致国家税款流失,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实施发票认证后,纳税人必须将从销售方获取的进项发票拿到税务局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或办理出口退税。
答: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是在防伪税控系统、货运发票系统、稽核系统和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的基础上,整合升级形成的,是发票管理领域的重要创新成果和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新系统在发票管理方式上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信息采集完整化。对增值税发票票面的数字、汉字等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货物名称、单价、数量、税额、税率等进行全面采集。
二是信息传递实时化。将发票信息传递方式由过去纳税人单机开票、定期报送升级为通过互联网连接开票、实时上传税务机关。
三是信息存贮底账化。对纳税人开具的每张发票都进行数字证书签名,并全程监控、闭环传递到税务机关,形成电子底账数据库。
答:2014年6月,税务总局在多年探索推行增值税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基础上,开始研发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在上海、天津、山东、湖南4省市成功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1月起在全国新增增值税纳税人中全面推行。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分步全面推行。截至2016年1月底,全国已推行830多万户,实现了对一般纳税人和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的全覆盖。
建设推广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形成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和所有发票的增值税一体化管理模式,将为增值税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带来革命性变化,为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答:增值税发票认证是防范发票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也是办税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以2015年为例,全国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8亿多份,发票认证已成为基层税务机关最繁重的工作之一,同时纳税人往返税务局,要花大量时间、精力进行发票认证后才能准确申报纳税,由于要逐张发票确认,工作量大,往往在申报期造成办税服务厅排队和拥挤。税务部门也在不断简化办税流程,提供自助办税设施,提高税收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方便纳税人办税。
第一,取消发票认证是落实《方案》要求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方案》提出,要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让纳税人少跑腿、少费时、少花费。税务总局细化改革措施,深入开展新一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为焦点,推出10类31项便民办税举措,逐步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就是其中重要一项改革措施。
二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推行为取消发票认证提供了条件。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将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内的所有增值税发票纳入管理范围,实现购销单位、货物品名等发票全要素信息自动实时采集,形成所有发票的电子底账库。用于申报抵扣或办理出口退税的发票只需与电子底账自动比对,便可确认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免去了以往纸质发票必须逐张扫描后解密认证的繁琐程序,特别是解决了有些发票由于票面污损、扫描设备分辨率过低等原因导致密文无法识别的难题。目前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已覆盖全部一般纳税人,具备了取消专用发票认证的基础条件。
三是试点的顺利推行确立了取消发票认证的可行性。2015年12月,税务总局在浙江省宁波市试点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纳税人无需配备扫描仪,只需登录税务局官网的“发票免认证”系统,即可申报抵扣,还可以实现多张发票批量确认,比对确认1张发票与100张发票所花费的时间一样。截至2016年1月底,宁波市已有7.72万户纳税人选择“发票免认证”,占当地一般纳税人的50%以上,累计免认证抵扣发票422万份,占总认证量的50.41%,并呈逐月上升态势。试点过程显示,取消发票认证既帮助纳税人告别排队等候,又减轻了办税窗口的工作压力,具有全面推行的可行性。
答: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后,税务机关会将所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清分并推送至纳税人,纳税人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销售方开具给纳税人的所有发票信息一目了然,只要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即可申报抵扣或办理出口退税,有利于征纳双方减负增效。
一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以往办理发票认证,纳税人需要往返税务局进行认证,即使购买扫描仪等设备,也要逐张扫描,一些大企业每月需要认证的发票多达几万张,需要专人承担此项工作,工作量巨大,费时费力,遇到票面污损、扫描设备分辨率过低导致密文无法识别的,仍需前往税务局排队识别。取消认证后,纳税人不仅节省了购置扫描设备的费用,也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办税更轻松、更便捷。例如,宁波市宁海得力集团每月需认证发票超过4000份,原来要3个财务人员专门负责,取消认证后,只要1个人就能轻松完成。
二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避免造成损失。一方面,发票在邮寄、传送过程中,容易造成票面毁损,影响发票正常扫描,甚至无法认证,给纳税人带来麻烦。另一方面,由于发生自然灾害、经济纠纷、办税人员生病等特殊情况,会造成纳税人未按期认证发票,无法抵扣税款或办理出口退税。取消认证后,进项税发票无需扫描,实时比对,没有漏抵的问题,避免了因无法扫描认证给纳税人造成损失。
三是减少基层税务机关窗口办税工作量。从宁波市试点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情况看,宁波市国税系统共登记纳税人54.75万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5.35万户,月均认证发票量约达220万份,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后,办税服务厅日常发票认证工作量减少90%以上。以宁海县国税局梅林分局为例,2016年1月,该分局管辖的3880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认证发票总量为52313份,其中到窗口来办理认证的只有1993份,仅占3.8%,认证高峰时办税服务厅的拥挤排队现象已成为历史。
答:A级纳税人是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级别最高的纳税人。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税务部门依据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等内容对纳税人进行信用评价,按照信用程度设为A、B、C、D四级,每年4月,税务机关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2015年4月,税务部门对全国符合条件的854万户企业进行了纳税信用评价,评价出A级纳税人65.3万户,占7.64%。
为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方案》提出要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让诚信守法者畅行无阻,让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从2016年3月1日起,税务总局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完善税收分类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减轻A级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让诚信纳税者享受更多实实在在的便利,激励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随着税收信用体系和全社会信用建设的持续推进,将有越来越多的守信纳税人成为A级纳税人,该政策的受益面也将越来越宽。
答: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税务总局一手抓褒扬诚信,一手抓惩戒失信,扎实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出台了一系列针对A级纳税人的守信激励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二是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可享受由税务机关提供的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三是享受跨区域同等税收待遇,国、地税机关相互认可,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范围内享受与本地A级纳税人同等税收待遇。
四是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享受更多便利,方便办理涉税事宜和简化审批手续。
五是纳税信用为A、B级且属于海关管理的B类以上企业,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等。
六是纳税信用级别为A、B级的企业,可以直接作为出口退(免)税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待遇。
七是在税务部门与银行推出的“征信互认、银税互动”服务中,优先向A级纳税人等守信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
答:取消A级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出台的便民办税措施,并非放松发票管理。由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了发票全票面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动态掌握,形成了发票电子底账库的大数据平台,通过对发票信息的深度挖掘和分析,可以快速、直接、全面地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信息管税,切实加强后续管理,防范税收风险。
征管实际中发现,一些违法的商贸企业进行“变名、倒票”,大多是有预谋、团伙性地开展违法经营活动,为了不引起税务机关怀疑,生存周期都比较短,从开业到注销,往往就在两三个月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了数据的实时上传,相当于开启了“24小时监控”,为税务机关快速反应和果断采取措施争取了时间。
目前,利用发票数据开展案源分析、实施案件查处、开展案件协查,已经成为税务部门推进信息管税和精准、快速打击涉税违法活动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答: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以来,各级税务机关不断探索利用新系统的发票大数据,创新税收征管方式,防范税收风险,取得显著成效。
山东是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最早的试点省份之一。新系统推行一年多来,税务部门通过对发票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建立起“分析—查处—反馈”的快速反应链条,在强化税收风险防控、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实时监控税收风险。利用新系统数据,对企业生产要素进行综合匹配分析,找出原材料、辅料与产成品之间的关联关系,实时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发现纳税人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为税务部门及时准确进行风险应对提供重要抓手。
第二,信息比对及时发现犯罪疑点。利用新系统数据,对纳税人特别是商贸企业购进和销售的货物品名进行比对,能够及时发现个别纳税人通过改变品名,偷逃税款的问题。沿着增值税发票全链条进一步深入分析,可以及时发现虚开发票犯罪疑点,为快速有力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提供重要证据。
第三,数据分析提供决策参考。利用新系统数据,对本地区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找出经济发展的短板、瓶颈和突出问题,为党委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2015年以来,山东省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对不同行业的4000余万份发票数据进行分析,筛查出疑点企业5249户,调查核实发票信息6.18万份,有问题企业1982户,查补税款19.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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