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净残值=原值×预计净残值率=5000×4%=200(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年折旧额=年折旧率×每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 折余:折旧以后的余额
第一年年折旧额=(2/5)×5000=2000(元)
第二年年折旧额=(2/5)×(5000-2000)=1200(元)
第三年年折旧额=(2/5)×(5000-2000-1200)=720(元)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即:倒数两年),将固定资产账面折余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剩余价值在两年间平均摊销
第四年、第五年每年年折旧额=[5000-200-(2000+1200+720)]÷2=440(元)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折旧基数×逐年递减的折旧率
=(原值-预计净残值)×(尚可使用的年限/1+2+…+n)
第一年年折旧额=(5000-200)×[5/(1+2+3+4+5)]=1600(元)
第二年年折旧额=(5000-200)×[4/(1+2+3+4+5)]=1280(元)
第三年年折旧额=(5000-200)×[3/(1+2+3+4+5)]=960(元)
第四年年折旧额=(5000-200)×[2/(1+2+3+4+5)]=640(元)
第五年年折旧额=(5000-200)×[1/(1+2+3+4+5)]=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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