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发布后,个人代理记账已经被法律所禁止,开一家代理记账公司成为不少财税从业人员的选择。
开代理记账公司,必须要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那么代理记账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
一、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二、申请材料如下:
1、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网上申请时提交原件扫描件,现场核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1份复印件,个人信息和编号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网上申请时提交扫描件,现场核验时提供原件1份;清晰明确,本人签名,使用a4纸张打印);
3、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具体包括代理记账业务操作流程、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网上申请时提交扫描件,现场核验时提供原件1份;清晰明确,完整规范,使用a4纸张打印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网上申请时提交原件扫描件,现场核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如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p>
2、网上审批:所在地财政局行政审批科对机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及附件进行审核,信息填写完整,资料符合要求的确认通过;所在地财政局做出通过审批决定。
3、证件制作与送达:所在地财政局行政审批科制作《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送达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委托办理窗口。
4、提交资料:申请人到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委托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5、核验资料与领取证书: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确保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提交资料一致后收取申请资料并发放证书。
谁知道办理代理记帐许可证去哪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市财政局审批。
经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由市财政局颁发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帐许可。
一、审批条件: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会计管理制度。
二、申报材料:(注:所有材料请用A4纸准备并请用拉杆夹装订成册)
1、机构协议或章程一份。
2、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每个人都必须取得各年度(含2009年度)的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单。
4、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所有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在此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一份。
6、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各一份。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相关材料需签名、盖章。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1、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 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2、根据最新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
3、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2005年发布的新《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 [3] 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4、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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