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粉丝询问内账怎么做?
内账被查确定偷税被移送公安 两名90后会计 黄某惠和陈某梅受雇于付某博成立的“厦门XX工贸有限公司”做财务,2013年11月至2016年7月间,在明知厦门*森工贸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协助主犯付某博记录“内账”、虚构合同、资金走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务,税额合计2.57亿元。 尽管系从犯,但鉴于其犯罪事实及后果,两人最终被法院判决: 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就这样,两个刚毕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因协助虚开发票,记录“内账”,虚开税额高达2.57亿元,被判7年!接到判决书后,哭成泪人,追悔莫及。 可见,虚开行为切不可取啊!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里着重说一句,增值税是流转税属于国家税种!不和个人所得税一样,以前国地税没合并的时候,增值税是由国税局征收,而个人所得税是由地税局征收,这样说大家能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了吧!!! 特别是增值税,个别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者,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所以再说一句,虚开增值税发票一定不要碰! 为什么被抓的总是会计? 条款(部分) 原规定 新规定 32条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38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40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42条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43条、44条 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虚开虚抵发票的行为 必须收手了,送你7个提醒 财务应该如何防范虚开?
记录“内账”被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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