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车库的土地性质是业主共有的国有出让土地。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附属设施,但是,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状态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只能为全体业主共有并且公用的附属设施,如公用绿地、道路等;另外一种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小区内车位就属于后一种附属设施,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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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