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都是怎么找财税公司的?
企业找财税公司(其实应该称为财税局),是为了审报和落实该企业的税务核算、以计划上交税务款作准备工作。税务核算和上交国家税务款是每个企业的义务。
二、中小企业需要哪些财税服务?
企业财税服务一般包括前期注册公司的核定税种-银行开户-建账做账-月报-季度清缴-年报-年度汇算清缴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合理避税问题,注意是合理避税而不是逃税漏税如果公司税务出现问题,跑不掉的总是两个人,一个是公司的法人,一个就是财务。
三、计提企业销售佣金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答::1、《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销售费用”第一条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支付给本公司雇员以外的销售佣金,作为“销售费用”核算。 销售佣金支付对象通常不包括本企业的职工,如果销售佣金支付对象为本公司雇员,属于工资支出,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核算。
四、房地产企业排名?
2018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榜单前三强仍由恒大、碧桂园、万科占据。
其中,恒大集团继续位列榜首,碧桂园、万科分列榜单第二、三位。融创、保利、中海、龙湖、新城、华润和富力分列四到十位。
与上一年的测评相比,十强房企除了个别名次调整,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其中,融创借助其收并购优势、充足的可售货源、良好的项目品质位列榜单第五名,较上年上升了3个位次。
在20强中,万科、碧桂园、保利、绿地、中国海外、龙湖、富力、华润、金地、世茂等10家企业连续10年排名进入前20,品牌实力保持强劲。
从近十年500强测评成果来看,百强变动相对较大。其中,有25家企业连续10次进入百强;入百强次数达9次的企业数量为4家;入百强次数为8次的企业数量为8家;入百强次数为7、6、5、4、3、2次的企业数量分别为10、11、11、5、8、15家;另外有12家企业首进百强。
五、企业购买用于收藏的艺术品如何财税处理?
在增值税上,根据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和财税(2016)36号,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没有文件规定进项税额要是“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产生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与销项税相关性原则”。所以企业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购置古玩、字画等艺术品的支出产生的进项税额,取得合法增值税抵扣凭证,可按规定抵扣销项税额。 在企业所得税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因此,用于展示的艺术品不可以计提折旧税前扣除,其投资成本于处置时税前扣除。
在会计处理上,用于投资并获取升值收益的艺术品,往往价值重大,通常不对外展示而是收藏起来,对于此类艺术品,企业可以参考“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增设“投资性艺术品”科目单独核算,该科目属于非流动资产类科目,资产负债表上,应在非流动资产项目下单独设置“投资性艺术品”项目,或将其归于的非流动资产项目下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企业取得投资性艺术品时按成本计量,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手续费等直接费用;后续计量上,假定艺术品市场健全、价值可以准确评估,企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从而真实反映投资性艺术品的价值,但由于当前艺术品市场价格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价值难以准确评估,因此企业应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并按会计准则规定于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处置时,处置收入与取得成本的差异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六、企业代收财政性资费有哪些财税处理?
对于代收费用的税务处理主要体现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税法规定中。 1、营业税 按照营业税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价外费用需要缴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根据营业税的相关政策规定,代收费用原则上应当作为价外费用缴纳营业税,即只要房地产开发公司代为收取了,不论其是否计入房价内或是否开票(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区别之处),原则上都要作为计税依据计入到营业额中。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代收费用是不需要纳营业税的,如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如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9号)有明确规定。其他代收费用都要作为价外费一并计征营业税及其附加。作为代收的印花税、契税由于本身是税而不是代收的费用所以无需计征。 2、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五条规定,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将已计入销售收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单位的,应于移交时扣除。 可见,在企业所得税上代收费用是否需要缴税,关键看开发企业是否将代收费用纳入房价内以及是否将代收费用开具了发票。如果开发企业将代收费用开具了发票或纳入了房价内,那么就需要计收入,当向有关部门缴纳时可以作为成本费用扣除,反之则不必作为收入,同时也不必计入成本费用。所以代收费用在企业所得税上即使计入收入,也仅相当于“平进平出”“全收全付”,不会影响所得税款本身,最多只是影响以收入为基数的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的扣除限额而已。 3、土地增值税 根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六条规定,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一)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应将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实际支付的代收费用,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二)代收费用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且未计入房地产价格的,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代收费用的审核,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审核其代收费用是否计入房价并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当代收费用计入房价时,审核有无将代收费用计入加计扣除以及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基数的情形。 综上,代收费用在土地增值税上政策是一贯的,从财税字[1995]48号文件规定起,到国税发[2007]132号文件,再到国税发[2009]91号文件,政策并没有什么新变化,只是又一次强调了代收费用的处理规定而已。至于计征与否就是看代收费用是否计入房价内,并且此代收费用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所以代收费用在土地增值税上的规定是确定且明确的。 案例及解析 某市税务稽查局检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此公司xx年营业收入30000万元,其他应付款账户4500万元,经查其他应付款账户发现该公司xx年至xx年在销售商品房时向客户收取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管道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代收费用共计4500万元(其中专项维修基金800万元),对于4500万元的代收费用此公司未做任何税务处理。 稽查处理决定: 1、专项维修基金800万元,符合国税发[2004]69号文件规定,不计征营业税,其余3700万元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以及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的规定,追缴该公司代收款项营业税及附加,加收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本案:补缴营业税及附加3700×5.6%=207.2(万元)。注:当地地方教育费附加比例为2%.滞纳金按日加收,以万分之五比率计算,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金额计103.6万元。 2、因代收款项票据由委托方开具,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的规定,此代收代付款项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3、因为代收费用单独核算未并入房价内,所以也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七、财税公司企业文化口号
财税公司企业文化口号
企业文化是一个组织的灵魂,它代表着公司的价值观、理念和行为准则。财税公司作为一个专业的服务机构,更需要有一种独特而积极的企业文化,以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和税务服务。
以下是财税公司的企业文化口号,它们体现了我们的价值观和承诺:
客户至上
客户至上是我们财税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我们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秉承诚信、专业和负责的原则,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财务和税务服务。
专业卓越
专业卓越是我们财税公司持续追求的目标。我们拥有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的团队,具备深厚的财务和税务知识,通过持续学习和创新,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咨询建议。
合规合法
合规合法是我们财税公司的底线。我们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税务政策,保证客户的财务和税务活动合规合法,为客户提供可靠的财务和税务支持。
团队合作
团队合作是我们财税公司的核心能力。我们鼓励员工之间的相互配合和支持,倡导团队精神和协作,通过有效的内部沟通和协调,为客户提供高效且全面的财务和税务服务。
创新进取
创新进取是我们财税公司的生命力。我们积极拥抱变革,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创新,寻找更好的解决方案,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是我们财税公司的担当。我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回馈社会,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
总结
财税公司的企业文化口号体现了我们的价值观和承诺,它们指引着我们的行为和决策。我们始终秉持客户至上的原则,追求专业卓越,坚守合规合法底线,强调团队合作,鼓励创新进取,并践行社会责任。通过积极塑造和传承企业文化,我们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八、房地产企业运营模式?
这个这个提问,问得也太空洞了吧?什么叫房地产企业的运营模式?
如果单说运营模式,那就是参加拍卖拿地,付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印花税、手续费;
报建各类开工手续,缴纳各类规费,拿到各种文件;
招投标挑选设计、勘测、施工、监理单位,签合同,付定金;
为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拿着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进场开工,按施工合同给工程款;
以上过程中可以申请银行的开发贷款,但是现在能获批的可能性很低,能批得出是你的本事,批不出是正常的事情;
房子造到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时候办证,然后直接就可以预售了,然后交营业税,预缴土地增值税;
适当的时候,觉得资金没问题了,可以偿还银行贷款;
然后项目继续施工到竣工验收通过,审计、报备各类手续,交房;
跟税务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年末计算所得税,这时候咋技术处理,就是财务的本事了。
不知道上述算不算你要的问题结果。
九、房地产企业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
开发时:
土地成本 (包括土地出让金那些),房屋建造成本和工地上的工人工资 (一般都不是自己的工程队做,估计没这个工资,一般应该是工程外包,跟施工单位签合同,最后工程送审,以审定价结算)都计入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开发而产生的人员工资会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等,都放开发间接费用.
会计分录类似开发成本,
预售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某某某),
交付时确认收入,
借 预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商品.其他业务跟别的企业一样账务处理.
十、怎么进入房地产企业?
首先,你要对房地产行业有一定的了解。然后再看你想进房地产公司哪个部门,是工程部,售房部,开发部等?
1.工程部: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建筑方面)。
2.售房部:了解房地产行业,口才和社交能力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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