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请
申请人确认专利文件后,当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次日返还专利申请文件副本一份、专利号。
专利申请受理
约7个工作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缴费通知书》或《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申请费。
专利申请初步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初步审查主要核查: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③费用是否缴纳。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专利申请实质审查
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
专利申请授权
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授权通知书后2个月内缴纳授权登记费、第1年年费。
专利申请发证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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