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无形资产不是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肯定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转让商标使用权,虽然写“转让”,但转让的是“使用权”,相当于让渡资产使用权(包括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构成企业的营业收入。
如果转让的是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则相当于“出售”,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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