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
专利法
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规定,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处理的专利纠纷有:专利侵权纠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调解
的专利纠纷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和酬纠纷;有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他人实施发明的费用纠纷。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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