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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废重开的条件?

182 2024-03-13 19:23

一、发票作废重开的条件?

发票作废重开一般是金额开错了,项目开错了,客户名称开错了,客户税务登记号开错了还有销货退回等原因可以作废重开

二、电子发票怎么作废重开?

步骤/方式1

打开电子发票应用系统

步骤/方式2

点击登录

步骤/方式3

进入页面,点击发票开具

步骤/方式4

点击发票作废

步骤/方式5

选择开票时间

步骤/方式6

选择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

步骤/方式7

依次填入要作废发票信息

步骤/方式8

填写完后点击作废就可以了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能作废重开不?

1、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的基本前提,是相应发票的所有联次必须齐全;

2、如题所述,该已开具的发票遗失,不得作废重开;

3、通常情况下,确认该专票遗失后,开票方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遗失的相关手续,并依法申请已征税证明等凭据提交受票方开展相关后续工作;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四、跨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作废重开呢?

若您因数据有误等原因需更改票面信息,请前往当地供电营业厅,退还原发票,工作人员会给您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如果您的发票已拿去税局抵扣税或跨月需重开的,还需要将冲红通知单号给到现场工作人员才能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五、购车发票作废重开要收费吗?

如果是当月的发票作废重开就行,不需要给4S店费用,因为是他们开错的发票,不换发票你落不了户;如果跨月的发票要先开红票冲掉那个错的,再重新开正确的发票,而且如果你已经缴纳了购置税,还要带重开的报税联去税务局换回那个错误的,更换那个已交税的小本本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可以作废重开吗?

当月作废发票应符合以下条件(国税发〔2006〕156号):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如果受票方已经将发票认证,并通过的话,发票是不能作废的。只能通过开红字发票的方式处理。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重开会有损失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重开不会有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月申报期发现上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不符合以上要求,故不能直接作废,应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冲销。

八、当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可以作废重开吗?

1、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的基本前提,是相应发票的所有联次必须齐全;

2、如题所述,该已开具的发票遗失,不得作废重开;

3、通常情况下,确认该专票遗失后,开票方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遗失的相关手续,并依法申请已征税证明等凭据提交受票方开展相关后续工作;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九、发票作废后多久可以重开?

重开有两种方式,作废重开或是开红字发票后重开,作废重开在开票当月作废,开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但超过180天认证期没有认证则不能开)。下面是两种方法的注意事项:

作废重开:必须在开票当月才能作废重开。(且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不符)

开红字发票: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自开票日期起180天)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超过认证期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在认证期限内已经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没有时间限制。

十、诺诺电子发票怎么作废重开?

诺诺电子发票在开票系统中只能够作废当月开具的发票,如果你这个时候开具的发票还有跨月的话。你才可以登陆你的开票系统,然后在你的开票系统当中作废你已经开具的发票就可以了,如果你的发票已经跨月了。那么就不能够直接作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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