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发票已认证抵扣,发生退货怎么办?
扣联全部退回销货方,销货方可将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以及销货方的记帐联连同开票系统内的开票信息一同作废(如果不取消认证,开票的当月也不能在开票系统作废发票),然后销货方将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给你企业。如果是开票的次月(无论是否认证只要未记帐),只能将发票联和抵扣联全部退回销货方,购货方开具负数发票冲减自己的收入(因为开票系统隔月不能作废发票),然后销货方将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给你企业。如果购货方已经认证并记帐,无论是开票的当月还是以后的月份,由于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回,购货方要到主管国税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扣折让证明单》,销货方凭购货方提供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扣折让证明单》,开具负数发票,然后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负数发票和重新开具的正确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都要给购货方认证并入帐,购货方主管国税定期到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扣折让证明单》的企业核实负数发票是否入帐并抵减当期进项。扩展资料发票因丢失,再重新开具发票: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已认证的发票但没有抵扣?
你认证之后当月不抵扣就等同于是放弃了。如果可以的话,你就找到当时给你开发票的人问问他能不能把当时给你开的发票冲红然后重新给你开一份,但应该是你去开红字申请单,可是你没抵扣,我想你最好问问税务局,这种红字申请怎么办,在不做进项转出的情况下,让对方重新开具这样就可以重新认证并抵扣了,但这种实际操作我不知道怎么做,你考虑一下吧
三、发票已认证,可以不抵扣吗?
先说认证不抵扣
,税法规定不得抵扣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认证或者不认证,当然,符合规定的发票是否认证抵扣也是在于企业。无非就是不认证,税局有滞留票信息,可能会核实。认证后不申报抵扣增值税,放弃了也是可以的。其次,说到不得抵扣的,例如,财税〔2016〕36号: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公式抵扣。不过根据管理经验,最好还是认证专用发票,一是认证后可以查验增值税专用发票真伪。二是专票不认证会形成滞留票。三是对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资产,"防止"以后能抵扣了,也要求当时购买时认证申报。四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就不能"认证",如果超过180天,非常难开红字发票。最后是关于丢弃专票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四、增值税发票已认证抵扣发生退货怎么办?
扣联全部退回销货方,销货方可将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以及销货方的记帐联连同开票系统内的开票信息一同作废(如果不取消认证,开票的当月也不能在开票系统作废发票),然后销货方将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给你企业。
如果是开票的次月(无论是否认证只要未记帐),只能将发票联和抵扣联全部退回销货方,购货方开具负数发票冲减自己的收入(因为开票系统隔月不能作废发票),然后销货方将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给你企业。
如果购货方已经认证并记帐,无论是开票的当月还是以后的月份,由于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回,购货方要到主管国税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扣折让证明单》,销货方凭购货方提供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扣折让证明单》,开具负数发票,然后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
负数发票和重新开具的正确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都要给购货方认证并入帐,购货方主管国税定期到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扣折让证明单》的企业核实负数发票是否入帐并抵减当期进项。
五、增值税发票认证未抵扣能开红字发票吗?
完成认证后开具红字发票,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已经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企业应直接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因为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必须将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2、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应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并同时转出。比如购买方在开票当月完成认证且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或购买方为外贸企业(其进项税额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未申报抵扣该进项税额,申报时可将该进项税额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同时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六、怎样在网上抵扣认证增值税发票?
1、首先搜索当地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然后输入你的税盘密码,点击“登录”。
2、进入主页面后,点击左上角菜单栏中的“发票勾选”选项。
3、我们就可以看到有还没认证的发票,把你想认证的发票勾选上,点击前面的“勾选”正方框,然后点击“保存”。
4、这时会出现一个发票的汇总,如果没有问题选择“确定”选项。
5、最后,再次点击“确定”就可以了。
七、增值税发票认证,抵扣是怎样的?
增值税发票认证与抵扣指的是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增值税认证是指携带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到当地税务部门进行认证。 二、增值税抵扣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八、已认证未抵扣的发票如何退回?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
九、发票已入帐抵扣联未认证怎么?
如果是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等待下月抵扣后再转入到进项税这一账目上。扩展资料发票入账但抵扣联未认证会计分录处理方法:
1、未超过认证期限的,可在次月认证抵扣。
借:待摊费用-进项税原材料货:应付帐款(银行存款)
2、超过认证期限的,该笔税无法抵扣。
①无责任人赔偿的借:原材料贷:待摊费用-进项税或:
②有责任人赔偿的借:其他应收款货:待摊费用-进项税凭销售方主管税务关出具的已抄税证明和存根联复印就可以论证;
十、要作废已认证已抵扣的发票需要怎么处理?
1、已认证的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能退回销货方。
2、销货方已重开发票的,原来已认证的那张发票作进项转出。
3、新开来的发票认证后,可以抵扣。 已认证的专用发票发现开具有问题,开票方企业不能再将发票作废重新开具了,只能由您企业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再拿开具的申请单及申请单的电子数据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红字发票通知单,开票方企业凭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按正确内容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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