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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开出的增值税发票?

188 2023-12-11 02:40

一、当月开出的增值税发票?

当月开的增值税发票应该是下个月或下个季度初交税,和纳税人类型及申报期限有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

1、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开的增值税发票为下个月15日前交税,遇节假日则顺延。

2、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开的增值税发票为下个季度15日前交税,遇节假日则顺延。

3、按月申报的一般纳税人:当月开的增值税发票为下个月15日前交税,遇节假日则顺延。

二、发票退票怎么处理?

退票可能是发票信息错误或者虚假发票,可以找商家重新开具

三、增值税发票当月没有抵扣完?

可以的。当月认证也当月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四、当月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如果对方未认证作废重开就行了.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一)发生以下情形(前提必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且购货方未认证抵扣),由销货方申请红字:  1、发票开具有误且发票未认证,发票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仅限发票开具的当月或次月申请)。  2、发票开具有误且发票未认证,购买方拒收的。  (二)发生以下情形,由购货方申请红字:  1、发生退货且发票已认证  2、发生折扣折让且发票已认证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需当月抵扣吗?

可以的。当月认证,当月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第三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扩展资料: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六条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第二十七条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重复认证。

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

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本项所称认证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

(四)列为失控专用发票。

本规定所称列为失控专用发票,是指认证时的专用发票已被登记为失控专用发票。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大于当月收入,增值税怎么申报?

票据一旦开了,就进入金税系统,应该按照票据收入申报。否则申报不过去。

特别提醒:票据收入大于实际收入是虚开行为。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七、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要当月认证抵扣吗?

1、进项发票必须在当月认证后,才可以进行抵扣,才可以与当月开出发票的销项税额进行抵扣。

2、发票进项认证在没有清卡前都可以认证,并非必须月底认证。

3、增值税发票认证系统升级一般是不可以在网上认证发票的。需等升级完毕才可以。

八、当月作废过的发票怎么处理?

(一)当月作废的增值税发票在账务上按如下情形来处理。

1、原发票没有记账的,账务上不用任何处理,原发票收回全部联次写上作废字样保管。

2、原发票已记账,账务上登记记账凭证做反分录。如果财务软件记账,则记账凭证做负数分录(不是反分录)。(二)作废增值税发票的填写操作A、已开发票作废: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已开发票作废-选择欲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按钮-系统弹出“作废确认”提示框-确定-作废成功B、未开发票作废: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未开发票作废-系统弹出“未开发票作废号码确认”提示框-确定-作废成功。

九、如果当月开50万的增值税发票?

你这个问题提的有点含糊,按照我的理解可能你要问的是:当月开50万(税率为17%)的增值税销售发票,如果当月应交增值税为零,应该用多少(税率为6%)的进项发票去抵扣?

按照增值税的扣税办法,当月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因此上述问题的计算如下: 如果当月应交增值税为零,则要满足:当月销项税=当月进项税,设当月(税率为6%)的抵扣(进项)发票为X,则有: 销项税(50万÷1.17×0.17)-进项税(X万÷1.06×0.06)=当月应交增值税(0) 计算后得:X=128.35万

十、增值税发票当月未认证,如何入库存?

超过180天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就要将增值税款转出了,一般转到库存商品的原始成本里面。

购进商品,没有认证进项票时:

借:库存商品31080.5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5283.70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36364.26如果没有认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5283.7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5283.7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5283.7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5283.70货物直接出库就可以了:

借:主营业务成本31080.56贷:库存商品31080.56以上步骤做完了,就将没有认证的进项税转入到成本了。同时货物也出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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