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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由会计来保管还是出纳保管[个人公司]?

203 2023-11-28 11:02

一、增值税发票由会计来保管还是出纳保管[个人公司]?

空白发票 已开出发票 收回的发票分别会计来保管。出纳主要从事现金的收支业务。要分清会计和出纳的职责。会计负责开发票和保管发票。若让出纳保管,丢失了要由会计负责。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尽量让会计保管。

二、发票如何保管?

  保管增值税发票的方法:   

1、完全未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管理员保管,且必须锁入保险柜内。   

2、开具的存根联应当按顺序装订,每50份装订一本(具体多少份要根据公司的规定而定),在每本前打印开具汇总表,加盖封面后装订成册,编号后在一定时间段后存档。    按照规定,一般纳税人必须将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记账凭证进入账务处理,不得擅自退还给销售方,并按规定将税款抵扣联装订成册,进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5年,保存期满后报经主管国税机关查验之后销毁。

三、ofd发票发票保管要求?

ofd格式的发票,通称为电子发票。根据票据法规定,需要出票人和发票报销人都需要保留电子发票的电子档,和其他票据相同保管。

四、如何很好的保管发票?

  保管增值税发票的方法:  

1、完全未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管理员保管,且必须锁入保险柜内。  

2、开具的存根联应当按顺序装订,每50份装订一本(具体多少份要根据公司的规定而定),在每本前打印开具汇总表,加盖封面后装订成册,编号后在一定时间段后存档。   按照规定,一般纳税人必须将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记账凭证进入账务处理,不得擅自退还给销售方,并按规定将税款抵扣联装订成册,进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5年,保存期满后报经主管国税机关查验之后销毁。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上有什么规定吗?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制度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和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健全本单位发票管理制度,辅导、培训、监督本单位职工正确使用发票。

2、建立发票帐薄及领用登记,指定专人负责发票领、用、存、缴等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各类发票报表和配合税务局做好发票协查工作。

3、严格遵守专用发票领用登记, 交验存根,换供新票制度。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专人填开,保险柜存放。确保发票安全。

4、交验的发票存根,必须按规定填制封面,加盖公章,相关人员签字。按票号顺序装订,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审核购票。

5、如实提供各类章证及发票管理资料,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发票违章,及时报告税务机关,争取从轻处理。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规定第八条所称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一)未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二)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三)未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

(四)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六、发票如何保管呢?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制度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和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健全本单位发票管理制度,辅导、培训、监督本单位职工正确使用发票。

2、建立发票帐薄及领用登记,指定专人负责发票领、用、存、缴等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各类发票报表和配合税务局做好发票协查工作。

3、严格遵守专用发票领用登记, 交验存根,换供新票制度。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专人填开,保险柜存放。确保发票安全。

4、交验的发票存根,必须按规定填制封面,加盖公章,相关人员签字。按票号顺序装订,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审核购票。

5、如实提供各类章证及发票管理资料,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发票违章,及时报告税务机关,争取从轻处理。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规定第八条所称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一)未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二)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三)未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

(四)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

七、发票的申领作废与保管?

发票应有专人专柜保管,申领也应专人办理,作废发票全联次上交税务机关。

八、专用发票的保管年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保管年限应为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抵扣联应该属于原始凭证的一种,保存年限为10年。

九、发票的保管及归档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坏。发票的保存年限是十年,但是发票的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的保存年限是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对于取得的发票,随同会计凭证永久保存。

十、发票开具和保管年限?

发票保险期限应当是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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