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进项抵扣部分还征附加税吗?
附加税是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为计税依据的。
进项抵扣部分是从销项部分减出,余额申报缴纳成为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所以可以理解为增值税进项抵扣部分不征附加税。增值税简介: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二、增值税零申报,附加税费需要零申报吗?
因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随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附加征收的税种。
当主税种的应纳税额为零时,附加税费就必然为零了,这就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免予零申报的道理。三、汽油或柴油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税费吗?
可以抵扣。;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之中用到的汽油、柴油,均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可以凭加油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法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四、请问定额增值税的附加税费的会计分录?
按定额计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
定额的核定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按照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缴纳营业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营业额和收益额或者附征率由地方税务局负责核定。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
五、城建税和教育附加按增值税抵扣后还是抵扣前计算上交啊?
计算城建税等附加税费,是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没有实际缴纳,就不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等附加税费。
六、电费抵扣增值税?
办公用电属于间接费用,不能列入生产成品,所以办公用电电费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挥着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七、进口业务中哪些税费可以做进项抵扣,如何抵扣?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自2009年4月1日起,应当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以下简称《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稽核比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每月申报期内,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以下简称《稽核结果通知书》)。
对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对稽核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以海关缴款书原件为依据,逐一进行核对,并区别情况按以下要求处理:
(一)属于纳税人信息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在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请数据修改,再次稽核比对,税务机关次月申报期内向其提供稽核比对结果,逾期未申请数据修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重新采集数据的时间仍在报送期限(海关缴款书开具之日起90天)内的,可通过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下称电子申报软件)重新采集,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再次稽核比对。
2、纳税人重新采集数据的时间已超过报送期限的,可在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稽核异常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核对申请表》申请数据修改,再次稽核比对。
(二)不属于采集错误,纳税人仍要求申报抵扣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审核检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真实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三、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稽核比对相符以及核查后允许抵扣的,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查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一窗式”比对项目的调整规定:
(一)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2009年4月申报期,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等有关规定申报抵扣税款所属期为2009年3月的海关缴款书,并报送《抵扣清单》。
(二)辅导期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纳税申报期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等有关规定,报送海关缴款书待抵扣清单,并申报抵扣2009年3月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缴款书。
(三)自2009年5月申报期起,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办税服务厅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及清单,并把清单数据导入电子申报软件进行申报抵扣。其中: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征税范围
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八、计提附加税费怎么计提?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九、填了专项附加扣除没有抵扣?
首先看你是否填写完成,打开专项附加扣除部分,看看填报记录里是否有填报记录,其次看看咱们填写的是否符合要求,只要符合要求的专项附加扣除部分才能扣除成功。或则是不是你这个月填报的晚了系统没有统计上,需要到下个月或则年底看看汇算的时候有没有
十、随增值税征收的几种附加税费的征收比例是多少?
增值税附加税是按照国税增值税金额分别计算: 城建税=增值税*7% 教育附加=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的。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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