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纳税人开具13%的专用发票需要审核吗?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13%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纳税人生产销售或进口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13%税率的货物,均可开13%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吗?
严格的说,税法上并没有禁止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之所以流传着禁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在金税系统中造成滞留,形成滞留票,也就是长期不认证抵扣的进项票,会引起税务机关的风险提示,会有被审查,并提交情况说明的风险而已。
当小规模纳税人正在变更一般纳税人时期,可能会要求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会选择企业被认证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再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有360天。
三、科技类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谢谢邀请。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因为是简易计征,征收率是3%,即开票税率是3%。无论是什么行业,增值税税率均是3%。所以科技类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公司的开票税率是3%。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为了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发展,出台了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阶段性减免政策,如下图:
政策解读:
1、湖北地区:增值税免征
非湖北地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低为1%
2、执行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双方经济业务发生在2020年3月1日之前,增值税发票税率依然是3%
这些仅仅是我个人的建议和观点,希望可以给你一些启发和帮助,欢迎大家相互讨论学习。
四、丢失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后接受处罚,然后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最后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公安报失,接受税务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税务局会处罚吗?
丢失、被盗发票是指印制、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对于印制或领购的发票由于未按规定保管或其他原因而发生遗失、被盗的违规行为。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丢失、被盗发票应于发票丢失的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通过报刊和电视等传媒公告声明作废。
国税发〔2006〕156号-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扩展资料:
关于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的问题,根据以下五种不同的情况有相应的处理方法: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
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
六、哪些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扩展资料:一般情况下,企业刚开始领用的发票数量是25张,若不够用,可申请增量或增版。
增量:适用于金额不高,但是开票量大的公司,如:小商铺。
增版:适用于客单价高的企业,这类企业的特点是金额大,但开票量相对较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有?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是:具备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企业。现在,税务政策放宽,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也可以开具。但增值税税率是3%,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可以到税务局代开。现开现交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就必须先交税,再取票。
八、一般纳税人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专用发票有什么后果?
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一般不会有什么后果。
1、按照规定,企业可以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这属于正常业务现象。
2、一般纳税人不可以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开了属于开错,和税务局说明即可,因为税率都是一样的,小规模纳税人拿了也不能抵扣。
九、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缴纳多少税?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要缴纳的税款,得看当月的进项税额情况,如果进项加期初留抵小于销项,则需要按差额缴税,如果大于销项则当月不用缴税。
十、购买方不是一般纳税人,销售方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票给非一般纳税人(但购买方是个人等除外)。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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